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便捷宅基地审批过程中不动产
登记情况核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解决宅基地审批所需的“无房证明”问题,优化拆房、注销、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即日起,“无房证明”由我局直接提供给各乡镇、街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宅基地及房屋登记证明获取
乡镇、街道在审批宅基地时,需要“无房证明”的,由乡镇、街道将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填表盖章后(附件1),将扫描件及电子档一并传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OA邮箱,我局收到信息后,次日将核实情况通过OA邮箱反馈给各乡镇街道(附件2)。
二、登记信息核查结果运用
登记信息核查结果分为“无宅基地及房屋登记证明”和“唯一宅基地及房屋登记证明”。“无宅基地及房屋登记证明”适用于新申请宅基地审批,“唯一宅基地及房屋登记证明”适用于拆旧建新审批使用。唯一宅基地及房屋拆旧建新,符合宅基地管理规定。
三、调整注销登记时序
房屋拆旧建新审批流程中,拟拆旧房的注销登记调整到新建房竣工后办理。乡镇、街道在受理拆旧建新申请的同时,收回拟拆房屋房地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填写注销申请并签名,存入审批档案,待旧房拆除,新建房竣工验收后,交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注销登记。如原房没拆除的,不能办理旧房注销登记,新建房也不能登记(附件3)。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针对宅基地审批事项,我局不再受理个人相关查询及注销登记业务,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附件:1.xx乡(镇、街道)宅基地登记信息核查表
2.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信息核查表
3.重庆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021试行版)
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3日
附件1
xx乡(镇、街道)宅基地登记信息核查表
编号:
因下列人员申请使用宅基地,请你中心核查已登记情况。我单位承诺:核查结果只用于宅基地审批,不用于其他用途,如因此造成的后果,概由我单位承担。 |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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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编号:
编号:按乡(镇、街道)简称,加年度、加两位数的顺序,如:永安(2023)01号。
附件2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信息核查表
编号:不动产信息(2023) 号
依据你乡(镇、街道)提供的人员信息,现将不动产登记核查结果反馈给你单位,请严格按要求使用,确保个人信息安全。 |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核查结果 |
经办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重庆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021试行版)
单位:□平方米□公顷(□亩)、万元
申请 登记 事由 |
ð土地所有权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ð宅基地使用权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ð土地承包经营权ð林地使用权ð房屋所有权ð构筑物所有权ð森林、林木所有权 ð森林、林木使用权ð抵押权ð地役权ð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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ð首次登记ð转移登记ð变更登记ð注销登记ð更正登记 ð异议登记ð预告登记ð查封登记ð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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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
登记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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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姓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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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种类 |
证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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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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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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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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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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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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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人姓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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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种类 |
证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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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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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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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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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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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动 产 情 况 |
坐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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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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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房屋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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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林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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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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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情况 |
被担保主债权数额 (最高主债权数额) |
债务履行期限(债权确定 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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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建筑物抵押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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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情况 |
需役地坐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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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役地不动产单元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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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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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事项 |
1、申请登记事项是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 2、共有不动产应当共同申请,无本次申请以外的其他共有人。 3、所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现状是与权属证书记载一致。 4、应缴登记费的企业是否为小微企业?ð是 ð否 5、其他需要声明的有关事项: 注:以上声明系申请人真实意思表达,如因隐瞒、提供虚假证明等造成错误登记或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申请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确认无误后请于下方申请人处签名。 | |||||||
备注 |
申请人领取本次登记结果(不动产登记证书或证明)后请认真核对记载的内容,若对本次登记行为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我中心提出,也可自领取登记结果后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
本申请人对填写的上述内容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申请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章):申请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代理人(签章):
年 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