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优化农村不动产登记流程的通知
日期:2023-12-25

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优化农村不动产登记流程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有关单位:

为扎实有序开展我县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保护和增进农民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做好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结合我县实际,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乡村振兴、加快农业现代化的决策部署及党中央和我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要求,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工作协同的机制,规范登记的同时提高便民利民度,为农村不动产登记增效提速,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益,保障不动产登记和交易安全。

二、工作目标

做好审批管理与登记办证的协同建立一个窗口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制度,确保宅基地审批及登记颁证工作全流程畅通无阻 ,高效运行。实现群众只跑一次,农转用每月报批两次。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的,自接件到发证最长不超30天(含公告时间)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方法

(一)新申请宅基地涉及的农用地转用审批

1.初步选址。申请人初次申请使用宅基地,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对其提交的申请进行初审,符合宅基地管理规定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组织规划自然资源所等相关单位人员初选址。初选址充分应用GPS奉耕码等枝术手段,与申请人充分沟通后,明确初步选址范围。初步选址必须确保在非禁建区范围内。

2.正式选址。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通知测绘机构勘测定界,测绘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将勘测定界报告(坐标串)送交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涉及到农用地转用审批的,根据渝农规〔20231号文件,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负责报批资料组件,我局耕保修复科进行审查初审合格后送县人民政府审批(流程图见附件1)。

(二)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登记

1.接件。申请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登记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统一接件,按要求核查资料、核对身份信息后,确保申请人在申请书上签名盖指印。经初审符合条件规定的与测绘机构、申请人约定现场测绘时间(收件资料见附件2)。

2.测绘及竣工验收按约定时间,乡镇(或街道组织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人员,共同参与竣工验收,并将接件时收取的档案资料移交测绘机构。地房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与竣工验收一并开展,测绘成果、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共享共用。测绘机构必须在7日内出具测绘报告及权属调查结果,并将测绘成果、权属调查报告及申请人登记申请档案材料一并送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办证(接件资料清单及档案传递单见附件3)。

3.公告登簿。经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后,涉及公告的,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房屋所在地同时发布。政府网站公告由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发布。房屋所在地公告,不动产登记中心制作好后,通过政务外网传给乡镇,由乡镇发布。15个工作日满后拍照存档,照片要求:远近景各一张,近景能分辨公告内容,远景能分辨村名。公告15个工作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登记中心登簿

  4.发证。登簿当日,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将证书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乡镇(或街道)。对审核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办证规定的,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乡镇(或街道),由乡镇(或街道)收取的资料退回当事人,当事人签字确认(宅基地土地及房屋登记流程图见附件4)。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根据营商环境建设要求,不动产登记窗口向乡镇延伸,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乡镇、街道发挥公共服务中心管理职能,搭建面对村民的公共服务窗口。各相关单位要主动对接,无缝衔接,确保群众办事顺畅,只跑一次落到实处。接件、收费、测绘、验收、档案丢失、当事人签字不实等造成的错误,依法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承担赔偿责任。涉嫌违法违纪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二)强化档案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乡镇(或街道)在接件时,必须按一户一档建档立卷,并与申请人核对收缴资料清单后,双方签字确认,工作人员妥善保管,严防丢失。各个环节涉及到档案移交的,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当面清点,确认后签字 。档案移交凭证随档案资料传递。同时,加强人员信息安全和业务培训,防止数据外泄、篡改、丢失,确保信息安全。

(三)做好宣传培训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要经常性开展不动产登记政策、业务技能、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扩大培训范围,持续提高涉及不动产登记办理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满足不动产登记办理工作需要。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途径和形式,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登记环境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五、联系方式

测绘联系电话:戴宪萍15223768678

农用地转用联系电话:文良波18323078668  

不动产登记联系电话:唐德梅 13896300808

                                                     13594807093

附件:1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审批流程图

2.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办理收件资料

3收资料清单及档案传递单

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登记流程图

5.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核表

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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