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 主题活动
日期:2023-12-12

今年的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第六个“宪法宣传周”。为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增加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红岩先锋”宣讲队员深入各乡镇(街道)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

在新民镇文化广场,“红岩先锋”宣讲队员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和印有宪法知识的小礼品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法规科的工作人员也为现场的群众免费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积极营造主动学习宪法的浓厚氛围。

    据了解,“宪法宣传周”期间,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红岩先锋”宣讲队已先后前往新民镇、永乐镇、夔州街道等11个乡镇(街道)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6场,发放宣传册600余份,进一步推动宪法更加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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