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回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位于草堂镇柑子村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日期:2026-01-27
大
中
小
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收回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位于草堂镇
柑子村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收购办法》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4〕1号)文件相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位于草堂镇柑子村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案》,经报请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收回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回方案内容
(一)收回原因
奉节县民政局建设奉节县草堂失能人员供养中心项目。
(二)拟收回土地基本情况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位于草堂镇柑子村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47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拨,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公路用地。其中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房地证土(2011)字第6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81平方米、301房地证2011(土)字第6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698平方米。
(三)收回价格
根据重庆品瑞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结果,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奉节县草堂镇柑子村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为51.84万元(9.93万元/亩),拟确定收回价格按评估总价51.84万元(9.93万元/亩)执行。
(四)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由奉节县民政局统筹。
(五)抵押查封和租赁关系解除事宜
无抵押查封和租赁关系。
(六)收回后的土地用途
该宗土地收回后,拟按程序供应给奉节县民政局,作为建设奉节县草堂失能人员供养中心项目使用。
二、公示时限
2026年1月27日—2026年2月26日。
三、相关说明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价格有异议的,应书面向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未接到反映视为无异议。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夏毅
联系电话:13594807066
特此公告
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