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35XE/2025-0003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交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0-13
[ 发布日期 ]
2025-10-13
重庆市奉节县公路事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奉节县公路事务中心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奉节县公路事务中心为公路畅通提供养护保障,确保公路畅通、安、舒、美。负责全县国、省、县、乡道路的养护,管理及公路绿化,公路水毁抢险工程,公路行业信息管理等行业管理工作及长江汽车渡运管理。

(二)机构设置

奉节县公路事务中心内设机构7个分别为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财会科、安全法制科、养护管理科、建设管理科、养护管理站,设片区养护管理站5个。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3621.26万元,支出总计3621.26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122.62万元,下降23.7%,主要原因是养护项目减少,导致项目资金减少;在职人员退休,导致人员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3621.2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122.62万元,下降23.7%,主要原因是养护项目减少,导致项目资金减少;在职人员退休,导致人员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21.26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3621.2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122.62万元,下降23.7%,主要原因是养护项目减少,导致项目资金减少;在职人员退休,导致人员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3188.06万元,占88.0%;项目支出433.21万元,占12.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21.26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22.62万元,下降23.7%。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及在职人员退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00.7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794.93万元,下降18.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和养护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9.68万元,增长21.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包含项目预算,项目预算在年中追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00.7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794.93万元,下降18.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和养护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9.68万元,增长21.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只涉及本单位人员及公用经费,项目预算在年中追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05.18万元,占2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1.57万元,增长23.4%,主要原因是超额绩效纳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基数。

(2)卫生健康支出113.94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5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

(3)交通运输支出2461.84万元,占6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1.54万元,增长23.7%,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只涉及本单位人员及公用经费,项目预算在年中追加。  

(4)住房保障支出119.75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2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调入。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88.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97.5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83.43万元,下降8.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导致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及津补贴等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一次性退休补贴、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等。公用经费290.5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65.54万元,下降18.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及优化公务管理活动,严格控制差旅会议培训的活动及数量。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及培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无年初结转结余,无年末结转结余。本年收入20.5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27.68万元,下降94.1%,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本年支出20.5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27.68万元,下降94.1%,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1.5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0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严格遵守公务接待标准,公务接待支出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3万元,下降10.5%,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1.0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公路下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2万元,下降10.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0.5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0万元,下降75.0%,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减少,且严格落实公务接待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46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108.70元,车均维护费3.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80万元,下降44.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会议次数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4.5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9.34万元,增长37.1%,主要原因是到市上参与业务培训人数增加及单位安全培训次数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5.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5.7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15.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采购G242梅溪河大桥和夔门长江大桥结构健康监测系统、2024年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项,涉及资金453.21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1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胡苗苗   023-56558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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