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奉节县报国路小学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奉节县报国路小学,主要职能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素质教育,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安全和后勤服务工作,为教育教学提供保障。
2023年度本单位编制82人,实际在编在岗教师81人,退休教师40人。遗属2人。在校学生1028人。
(一)职能职责
本单位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业务范围:小学学历教育。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保卫科、办公室及幼教处。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2023年度纳入本单位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1个。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933.62万元,支出总计1,933.6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3.5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补发了2021年和2022年超额绩效。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933.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3.5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补发了2021年和2022年超额绩效。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1.41万元,占98.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万元,占0.41%,事业收入14.21万元,占0.7%。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933.62万元,较上年决算决算数增加213.5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补发了2021年和2022年超额绩效。其中:基本支出1,887.23万元,占97.6%;项目支出46.39万元,占2.4%。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19.41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0.03万元,增长12.9%。主要原因是补发了2021年和2022年超额绩效等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1.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1.54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补发了2021年和2022年超额绩效等情况。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1.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1.54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补发了2021年和2022年超额绩效等情况。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财政实行零结转。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467.08万元,占7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34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补发了2021年和2022年超额绩效。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8.57万元,占1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3)卫生健康支出82.23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住房保障支出83.53万元,占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89.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93.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8.38万元,增长16.1%,主要原因是补发了2021年和2022年超额绩效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情况。公用经费93.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12万元,下降35.3%,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本年度减少了维修项目和办公设备的采购。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印刷费、邮电费、培训费、水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万元,下降15.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付乡村少年宫基金减少。本年支出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万元,下降15.8%,主要原因是财政财政拨付乡村少年宫基金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校根据上级要求本年无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6万元,增加31.6%,主要原因是派教师参加市级培训人次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有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项,涉及资金41.62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根据奉节县财政局关于《奉节县预算绩效管理考评指南》(奉节财绩〔2023〕2号)文件精神,我校全面展开了2023年度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的自评自查工作,现将该工作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制度建设
随着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的逐步落实,我校成立了以校长谭善军为组长,分管后勤的副校长黄庆全为副组长,由会计马建容、出纳黄容为组员的领导小组。按照文件要求落实职责和工作制度,对我校本年度的项目绩效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
二、绩效目标下达情况
奉节县财政局 奉节县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长效维修的通知》(奉节财行[2023]1号),在下达资金预算时同步下达了我校绩效目标。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3年5月收到维修项目资金8万元,2023年共计支付项目资金8万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目标落实的原则
一是合法合规原则。我校在项目执行中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范围进行支出,杜绝无预算支出、超范围支出的行为。在使用相关的项目资金时,确保每一笔项目运行的资金都要符合该项目在实际的要求。严禁无依据、超标准等违规行为,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二是遵循效益性原则。项目资金的使用以效益性为前提,坚持每一笔费用支出有明目、有成效。同时,在学校营造厉行节约、勤俭节约意识,强化危机感和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让钱用到刀刃上,并取得相应成效。2023年项目共计支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资金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绩效具体开支完成情况
2023年无一例安全事故,切实解决学校梦想中心教学设备设施更新,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家长满意度高,师生满意度96%。
四、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通过认真开展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综合评分96.97分,评价结果为优。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特殊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谭善军 023-56534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