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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生及家长驾乘两三轮摩托车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交通安全事故,保障师生及家长生命安全,现将工作提醒如下:
一是各学校通过家长会、校园广播加强家长用摩托车接送学生和学生乘坐摩托车的安全宣传教育及劝导,协助公安、交巡警开展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维护。
二是各学校进一步落实学生“1530”安全教育(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五放学前5分钟、每个节假日放学前30分钟)每所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交通安全课,邀请公安、交通警察等,向师生讲授交通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
三是各学校做好“护学岗”工作。学生上放学期间,学校交通劝导员在学校周边劝导制止师生及家长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督促家长做好车辆管理,严禁未成年学生驾驶机动车辆上路。
四是各学校全面做好学生上放学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摸排,建立台账,做好研判,加强重点学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