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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6
奉节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中小学实验室安全工作
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各中小学,相关科室及委属单位:
为严格落实《奉节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的通知》(奉节教办〔2026〕21号)、《奉节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实验室(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2026〕便签23号)文件要求,全面贯彻2026年3月23日市教委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压实中小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深入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切实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实验室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各中职学校、完全中学、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和特教学校(含私立学校)。
二、检查内容
中小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详见《中小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
三、时间安排
(一)片区督导检查
即日起至2026年3月27日,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及没有实验室的村小除外)开展专项检查并填写《中小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
(二)教委随机抽查
2026年3月30日至4月1日,县教委安稳法制科、技装中心组建联合检查组,对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及问题整改情况开展随机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自查整改
各学校要对照检查记录表开展全面自查,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逐项建立问题台账,立即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确保隐患整改全程闭环、见底清零。
(二)规范材料报送
各教育督导责任区于2026年3月30日前,将《中小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检查人员签字、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交教委办公楼906室。
(三)强化考核问责
本次专项检查结果将纳入2025—2026学年度学校工作考核内容。对主体责任不明确、工作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的学校及相关责任人,县教委将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人:李庆国;联系电话:15826119809。
附件:中小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
奉节县教育委员会
2026年3月24日
附件
中小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
学校(公章): 校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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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 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情况记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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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责任体系建设 |
是否建立相关组织机构,校长是否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实验室安全责任是否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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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储存场所安全 |
“三铁两器”(防盗门、防盗网、危化品专柜、报警器、监控器)是否完好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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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应急物资配备 |
灭火器足额配备、在有效期内且摆放规范,是否配备耐酸碱防护服、防护口罩等应急器材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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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管理制度落实 |
相关制度是否上墙,是否严格执行危化品双人双锁管理、出入库登记、危险废弃物分类处理等管理制度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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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应急预案建设 |
是否制定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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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培训演练开展 |
是否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实验室安全应急疏散演练及危化品事故专项处置演练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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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档案管理规范 |
各校是否建立危化品管理台账,中学是否实时更新"重庆市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中学是否建立危废物品收集、转运台账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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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采购渠道合规 |
危险化学品是否通过合法合规供应商采购,采购合同、供应商资质、产品检验报告等档案资料留存完整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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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日期:202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