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设立奉节县海成文化艺术中心等事项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79号)《重庆市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等法律法规规定,经举办者申请、材料审核、现场勘查、行政办公会研究,同意设立“奉节县海成文化艺术中心”等1所民办培训机构,同意2所民办学校法人变更,1所地址变更,1所名称及规模变更,1所民办幼儿园设立。现将审批结果予以公示。
一、设立奉节县海成文化艺术中心;地址:奉节县鱼复街道人和街不夜城二期1幢B2-1;举办者:陈冬梅;性质及类别:民办营利性非学历培训机构。
二、设立奉节县永安街道至慧幼儿园;地址:奉节县永安街道诗城西路清河苑658号;举办者:张美兰;性质及类别:民办非营利性幼儿园。
三、奉节县甲高小状元幼儿园举办者及法人变更为“柳明琼”。
四、奉节县登轲文化艺术培训学校地址变更为:“奉节县永安街道少陵路326号”;举办者及法人变更为“谭淇文”。
五、奉节鱼复茶店幼儿园的名称变更为“奉节县西部鸣艺幼儿园”;规模变更为“玖个班”。
公示时间:2021年4月8日至4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来电反映。
联系电话:56551012;56521380。
地址:奉节县永安街道桂圆路50号,邮编:404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