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教育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奉节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4-09

奉节县教育委员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

奉 节 县 财 政 局

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奉节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各片区教育管理中心,中小学校:

《奉节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第100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奉节县教育委员会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奉节县财政局           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109日 

奉节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渝教发〔201920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自愿选择。各校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

(二)规范服务。围绕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科学合理确定服务内容及形式。严格执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十严禁

(三)稳妥推进。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学段差异、地域差异等因素,坚持安全第一,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把好事办好。

二、工作措施

(一)时间安排。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家长需求等弹性确定,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周期,小学阶段结束时间一般不晚于18:30

(二)服务对象。本校在读中小学生根据自愿参加原则,结合自身实际选择确定下午正常放学后是否参加课后服务指导。学校要切实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儿童等群体接受课后服务。

(三)服务内容。各学校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基础+特色的思路,充分挖掘学校资源潜力,因地制宜设计课后服务项目,注重学生个体差异和兴趣培养,建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课后服务内容。通过作业辅导、自主阅读、文体、科普、劳动体验、安全演练、公益讲座、法制宣传等课后服务指导活动,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组织保障

(一)组织领导。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人力社保、公安等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课后服务各项工作。县教委为牵头单位,要建立课后服务质量监管体系,不断提升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水平。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落实经费。探索建立课后服务经费合理分担机制,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等多种方式筹措经费,县财政适时将补贴部分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儿童、孤儿、残疾“四类生”课后服务费由县财政承担,其余学生课后服务经费补助按平均每课时30元服务费标准计算,现阶段采取由家长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原则上小学每人每期不超过200元、初中每人每期不超过300元)。

(三)队伍建设。各学校可结合实际组建多样化的课后服务队伍,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积极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可与少年宫、科技馆、博物馆等单位开展合作;可鼓励家长、各类志愿者为课后指导提供公益服务;可引导退休教师、高校优秀学生、非物质文化传承人、企事业人才等各界人士,主动参与课后服务,建构多路径、多维度、多形式的课后服务。

(四)督导评估。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各片区教育管理中心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督导检查,切实履行课后服务管理、指导、监督职责,并作为教育督导评估、教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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