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536G/2020-0002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科技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0-22
[ 发布日期 ]
2020-10-22
奉节县科学技术局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奉节县科学技术局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拟订全县科技创新发展规划以及科技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应用、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与应用、智慧城市建设、国外智力引进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相关制度建设。

负责编制县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牵头推进全县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和科技金融结合。协调管理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牵头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统筹县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县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科技、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负责外国专家管理工作。承担引进科技创新资源、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宣传等工作。负责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商用。负责推进全县政府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负责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负责推进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和应用。负责推动全县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负责推进全县信息化应用工作。统筹推进全县智慧城市建设。负责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等。

(二)单位构成。奉节县科学技术局设办公室、高新技术科、农村与社会发展科、大数据科,下设生产力促进中心和大数据中心。

(三)编制情况。奉节县科学技术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设局长1名(兼任奉节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局长),副局长3名(1名兼任奉节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副局长)。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按照“出一减一”的原则实施动态管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158.4万元,支出总计1158.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0.52万元、增长389%,主要原因是年中科技创新激励扶持项目预算增加895.4万元。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15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0.52万元,增长389%,主要原因是年中科技创新激励扶持项目预算增加895.4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15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0.52万元,增长389%,主要原因是年末兑现科技创新激励扶持项目资金895.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58.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60.52万元,增长38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2017年科技创新激励扶持项目资金895.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0.52万元,增长38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2017年科技创新激励扶持项目预算895.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82.78万元,增长55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科技创新激励扶持项目预算895.4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0.52万元,增长38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2017年科技创新激励扶持项目支出预算895.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82.78万元,增长559%。主要原因是年末兑现科技创新激励扶持项目资金895.4万元

3.比较情况。本单位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科学技术支出1101.93万元,占95.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9.31万元,增长89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967.61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99万元,占3.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7万元,增长12.29%,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9.26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万元,减少7.9%,主要原因是人事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8.22万元,占0.71%。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0.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0.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事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2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2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0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1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秉持节约的理念进行管理。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5.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万元,下降5.1%,主要原因是会议减少。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7.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2万元,增长356%,主要原因是农技培训增多。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895.4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95.4万元,执行数为89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一是2017年培育科技型企业85家以上,二是新技术企业3家以上,三是科技创新平台1家,四是高新技术产品5项,五是有效发明专利80项,六是用科技创新券企业30家。实际完成值:2017年培育科技型企业91家、高新技术企业4家、科技创新平台1家、高新技术产品8项、有效发明专利97项、使用科技创新券企业34家。截至2019年11月30日,科技创新奖励扶持资金895.4万元已全部下达到各企业。存在的问题:项目跟踪管理不到位,未对其科技成果转化、实际经营、发挥效益等方面跟踪问故。下一步改进措施:组织专人对2017年科技创新激励扶持资金项目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跟踪监督,及时实行工作指导,对项目活动开展和执行情况,适时作出科学合理的评价

七、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八、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袁春梦,023-56557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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