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536G/2026-000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科技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2-04
[ 发布日期 ]
2026-02-04
奉节县科学技术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拟订全县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相关制度建设。

负责编制县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牵头推进全县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和科技金融结合。协调管理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牵头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统筹县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县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承担全县科技保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科技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负责外国专家管理工作。承担引进科技创新资源、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宣传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民办科研机构、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审批、管理等工作,承担科技型企业的认定、审查、登记和动态管理等工作,负责科技开发项目的引进与交流工作、科技成果的引进与转化等工作,组织制定实用技术中长期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科技宣传、科学技术与信息市场的管理及科技情报等工作,承担全县技术市场、技术交流、技术产权交易、产学研合作和科技中介机构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横向技术经济合作、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及技术信息传递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奉节县科学技术局设办公室、科技创新科、科技管理科、规划发展科,下设生产力促进中心1个事业单位

奉节县科学技术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按照出一减一的原则实施动态管理。目前有在编在岗行政编制人员12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1奉节县生产力促进中心事业编制7名,实有在编在岗6,合计19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初预算数466.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6.93万元。收入较2025增加10.8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0.8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初预算数466.93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337.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76万元。支出较2025增加10.8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0.8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6.9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6.93万元,比2025增加1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2.93万元,比2025增加12.8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基本支出增加。

奉节县科学技术局2026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0.57万元,2025减少0.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57万元,与2025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0.66万元,比2025增加0.16万元,主要原因为定额公用经费标准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3.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本单位共有预算项目1个,预算金额34万元,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普及与指导等。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12月,本单位固定资产原值81.68万元,累计折旧63.2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8.46万元,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书君,联系电话:023-56557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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