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场:
根据中共奉节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2022年第一批衔接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奉节委乡振组办〔2021〕59号)文件精神,经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现将我县2022年林业国有林场明堂护林点管护用房改造项目计划及资金计划(详见附件)下达给你单位,请按下列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本次下达2022年国有林场建设项目任务1个,涉及资金52万元。请收到该文件后要加快推动项目建设进度,落实工作责任,规范项目程序,严格按照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项目在2022年3月底以前完成作业设计(实施方案)等项目前期工作,2022年4月必项开工建设,确保在2022年10月底以前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组织验收。
二、强化项目建设管理
项目业主要精准使用资金,严格遵衔接资金项目有关建设程序,切实强化项目管理,按照《奉节县财政局 奉节县乡村振兴局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奉节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奉节县林业局 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奉节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奉节财办〔2021〕19号)等文件规定执行,确保项目规范实施。
三、精准高效使用资金
认真履行资金监督主体责任,使用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要按照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符合衔接资金使用方向,按照《奉节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关于健全完善扶贫产业发展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奉节扶组办〔2020〕17号)要求完善与脱贫户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覆盖脱贫户增收。
四、资金拨付
林业产业项目资金项目按照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进度拨款等方式加强管理。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申请,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交县财政,县财政按程序将资金拨付给项目实施主体。
五、项目验收
项目实施完工后,项目业主编制项目竣工、财务结算资料,经县林场自查验收后,报请县林业局组织验收。
六、建立信息报告制度
一是建立月报告制。实施单位要明确专人,将项目建设情况每月24日前向县林业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县林业局汇总后报县乡村振兴局,县乡村振兴局开展月督查和定期通报。二是完善项目档案资料。项目完工后,要及时将项目建设计划、施工、验收等相关文字及图片资料收集、整理并装订成册,资料一式3份,相关乡镇、实施单位和县林业局各1份。
附件:奉节县2022年国有林场明堂护林点管护用房改造项目计划表
奉节县林业局 奉节县财政局
奉节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28日
附件
奉节县2022年国有林场明堂护林点管护用房改造项目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 类别 | 项目 种类 | 项目 业主 | 建设内容 及规模 | 财政 资金 | 项目绩效 目标 | 减贫带贫 机制 | 开工时间 | 完工时间 |
1 | 2022年国有林场明堂护林点管护用房改造项目 | 改建 | 基础设施建设 | 奉节县林场 | 明堂护林点管护用房改造450平及配套设施完善建设 | 52 | 项目实施可增强护林效果 | 带动5人务工,实现务工收入3000元/年/人。 | 2022.04 | 202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