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林业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日期:2023-03-01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大力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林业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按要求有序推进,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全年共召开9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扩大)学习相关内容,同时将相关文件资料纳入每月基层党组织学习内容。

2.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一是开展专题调研。根据县政府要求,就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实施开展了调研。先后开展了三月林业法治宣传月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专题普法宣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宣传等活动。认真开展了森林法律进学校、进院坝等活动。

二是开展了政策法规清理。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和备案审查,重点清理了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不相符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重大行政决策坚持了法律顾问审查、县合法性审查、县政府审定的严格程序。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县林业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确定了专职人员。机构改革后,县林业局成立了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法治工作作为重要职能,局领导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均实行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的,一律不提交审议。一是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局党组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重大事项等内容依法依规科学决策。二是坚持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并严格落实三统一制度。三是进一步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安排专门的工作经费,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不断加强执法管理监督。一是开展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对局本级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梳理,在2022年县司法局牵头组织的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林业局获得优秀奖。二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依法将林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开。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规范政务服务,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全部入驻县政务中心,有效提升了审批效率。截至目前,林木采伐许可证审批1591件,植物检疫证审批34件,农村自建房审批159件,防火通道审批22件,占用林地市级审批25件,县级临时占用林地审批2件。在2022年度县政务服务大厅考核中,林业窗口工作业绩名列前茅。三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及时公开有调整、有变化的林业行政许可事项,有序承接国家林草局委托审批事项,持续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进一步提高网审效率,并面向乡镇大力推广普及使用林木采伐APP,实行告知承诺审批,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力求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站好岗,服好务。

2022年累计办理林业行政案件70起,生态损害赔偿案件4起,收缴罚款共计382万余元,当事人均对结果无异议。应对3起行政应诉案件,目前已审结,审理结果均为林业局胜诉。

不断强化林业植物检疫执法工作,遏制林业有害生物传播严峻态势。为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我县积极参加了多次林草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业务培训,共计培训27人次。通过系统的培训,相关人员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提升了理论知识水平,增强了业务能力。按照市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通过今年的专项组织行动开展,全年合计出动执法及检查人员78人次、本区县执法检查行动28次、执法检查种苗及其它涉检企业33家、本区县内查处检疫行政案件总数5件、查处违法人员总数5人、发放   宣传资料及宣传物品6000份、接受咨询12000人次、发布网络信息报道8篇、开展自身执法培训4次、培训执法及乡镇人员112人次、培训企业人员68人次。

(四)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执政能力

切实加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一是开展普法讲座,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局党组先后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扩大)学习《民法典》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肖功勋局长五次亲自主持,机关全体干部和局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拓宽普法渠道,以互联网新媒体为平台,扩大林业普法影响力。在国家宪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开展执法宣传月活动。三是指导各乡镇开展法治宣传和学法工作,利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森林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时间节点加大林业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截至目前,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宣传18次;举办林业执法培训和组织检疫执法人员技能培训7场次,召集专家、技术员进村入户宣传培训20场次;制作、安装森林病虫害防治宣传标牌600套;发放宣传画册、宣传单(品)8000份,接收群众咨询300人次。四是牵头组织开展了全局机关干部职工2022年度法治理论考试,局机关及局直单位工作人员参考率和合格率均为100%,始终保持优异成绩。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法治工作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制定及清理、重大协议签订等都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成立了政策法规科,改变了没有专门机构负责法治工作的现状。局党组会议多次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坚持将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为深入推进林业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多次开会传达学习中央、市委和县委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会议精神。并通报了全年法治学习教育开展情况,从强化组织、专题读书班、专题课、微宣讲、庆祝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成效等方面指出了亮点和不足。会议强调,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继续坚持以上率下,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把法治思想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做勇担当、敢创新的林业人。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经费及队伍力量薄弱。机构改革后,全县林业系统特别是基层法治工作面临的是人少钱少的情况,经费不足,力量薄弱是其基本特点,特别是基层林业部门的法治工作经费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加之森林公安划转至行政公安后,直接影响到执法效果;安排从事法治工作的专职人员人数较少,相关工作人员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这些都直接影响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和成效。

(二)创新不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还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法治工作措施、方法变化不大,缺乏深度和广度,林业法治宣传教育中采取的群众乐意接受、喜闻乐见的方式不多,普法效果有待提升。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举措

2023年,我局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继续有序有效推进我县林业法治建设。

(一)提升法治思维。通过举办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积极参与学法普法考试、加大执法培训等方式,狠抓关键少数,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完善制度建设。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继续按要求开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政令畅通和法治统一。继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不断提升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三)推进依法行政。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更新并在部门网站公开。继续深化林业行政审批改革,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有效实施,加强对取消下放事项的监管,确保取消事项不出现监管真空,下放事项不出现监管缺位。

(四)强化执法监督。完善执法相关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施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对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完善全县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加强对全县林业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指导,推进法治林业建设。

(五)化解涉林矛盾。严格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同时加大普法力度,引导和支持公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涉林矛盾纠纷。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支持司法机关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和监督,依法解决涉林纠纷。

(六)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提高林业部门依法行政的透明度,接受各方面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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