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林长+河长”联合管护, 构建湿地保护新格局
日期:2023-11-17

为加强湿地保护和管理,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近日,县林长办携手县河长办共同开展“林长+河长”湿地保护宣传周系列活动。

湿地是具有显著生态功能的自然或者人工的、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地带、水域,以及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或者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原生地等人工湿地。是珍贵的自然资源。被誉为“地球之肾”“淡水之源”“物种基因库”和气候变化的“调节器”,有涵养水源、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功能。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湿地的义务,对破坏湿地的行为有权举报或者控告。

活动中,县林长办、县河长办携乡镇林长和河长在湿地区域展开巡护工作,通过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单、摆放宣传展板、有奖知识问答、口头讲解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和我县湿地保护有关知识。宣传活动还走进了部分校园,让更多中小学生了解湿地知识,熟悉基本县情,进一步增强湿地保护责任意识和行为自觉。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沿梅溪河流域涉及石岗、公平、青莲等乡镇。在今后的湿地保护工作中,将更加紧密结合林长和河长日常工作职责,不断深化拓展协同共治机制,细化、规范工作措施,全力助推“林长+”协作护绿工作模式,积极构建全县同向发力的湿地保护新格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