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奉节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第二批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县2021年第二批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第二批林业产业项目计划(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请按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本次下达2021年第二批林业产业扶贫项目建设任务9个,涉及资金290万元。其中:中药材产业项目4个,涉及资金115万元,布局在4个乡镇;蚕桑产业项目5个,涉及资金175万元,布局在4个乡镇。
请接到任务及资金计划后,落实专人负责,规范项目建设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和作业设计组织实施,确保2021年12月底以前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强化项目建设管理
项目业主要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强化项目管理,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进一步推进点多面广量大涉农项目“放管服”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19〕76号)、《奉节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公开工作的通知》(扶办〔2019〕18号)、《奉节县财政局 奉节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奉节县产业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奉节财农〔2020〕224号)、《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奉节县财政局 奉节县乡村振兴局 奉节县林业局 关于印发奉节县农业产业项目差异化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奉节农发〔2021〕150号)等文件规定,按程序确定施工单位,确保项目规范实施。
三、精准高效使用资金
认真履行资金监督主体责任,使用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要按照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符合扶贫资金使用方向。相关乡镇要按《奉节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关于健全完善扶贫产业发展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奉节扶组办〔2020〕17号)要求完善与脱贫户利益联结机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享受农业产业项目资金单个项目30万元以上的,要严格按照《中共奉节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调整方案>的通知》(奉农改办〔2020〕1号)文件实行股权化改革,市场经营主体持股部分实行1:1配套,带动覆盖脱贫户增收。
四、建立信息报告制度
一是建立月报告制。相关乡镇要明确专人,将项目建设情况每月24日前向县林业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县林业局汇总后报县攻坚办,县攻坚办开展月督查和定期通报。二是完善项目档案资料。项目完工后,要及时将项目建设计划、施工、验收等相关文字及图片资料收集、整理并装订成册,资料一式3份,相关乡镇、村和县林业局各1份。
附件:奉节县2021年第二批林业产业项目计划表
奉节县林业局 奉节县财政局
奉节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