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
2011年至2012年为每亩每年7.75元,2013年至2018年为每亩每年11.75元,2019年至2022年为每亩每年12.75元,从2023年起,全市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按16元/亩的标准补助给林农。政策依据渝林天〔2023〕3号。
二、生态护林员管护经费
(一)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
2023年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原生态护林员)管护经费标准为8000元每年,实际按乡镇考核结果发放。政策依据奉节林函〔2022〕323号。
(二)非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
2023年非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原天保管护员)管护经费标准为10000元每年,实际按乡镇考核结果发放。政策依据奉节林函〔2022〕323号。
奉节县林业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