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向家垭口至尖山包农村安全出行道路工程第二批次临时用地 拟使用林地公示
日期:2026-08-17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奉节发改投﹝202585号)对项目进行了立项;奉节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奉节交通发〔202511号)同意该项目施工图设计,重庆市林业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渝林许可地〔2025417号)同意该项目的永久使用林地,因高切坡治理、危岩处置和临时施工道路建设对原临时用地进行调整,需申请第二批次临时用地,2026年太和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及太平村村委会、太和社区居委会《临时用地镇(乡)、村选址意见》同意该项目第二批次临时用地的选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规〔20215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该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予以公示。

项目拟临时使用奉节县集体林地面积共计12.7834公顷;其中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太和社区5社集体林地0.3627公顷太平村,2社集体林地0.8167公顷,3社集体林地4.0641公顷,4社集体林地7.5399公顷。

林地权属为集体,林木权属为个人。

按森林类别分:地方公益林0.9798公顷,一般商品林11.8036公顷。

按林种分:防护林0.9798公顷,用材林10.6856公顷,能源林1.1180公顷。

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用于高切坡治理、危岩处置及临时施工便道。

现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奉节县林业局反馈。

公示期限: 2026817日至2026824

公示单位:奉节县林业局

联系电话: 567333661872588092018102339681

特此公示

奉节县林业局

202681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