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165R/2020-000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社会救助;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5-25
[ 发布日期 ]
2020-05-25
奉节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奉节县2020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奉节县2020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

2020,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也是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民政工作和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等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2020年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要求和纪委监委部门关于集中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有关工作部署,结合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回头看,进一步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不断拓展治理内容,加大摸排力度,深化治理措施,完善制度机制,狠抓落实落地,努力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切实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证。

一、重点任务

(一)清理纠正农村低保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民政领域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民发〔201831号)、《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渝民〔2018175号)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按照“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工作要求,重点检查31个有脱贫攻坚任务的乡镇(街道)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以及返贫人口、建档立卡边缘人口等兜底保障不到位情况。

1.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重点对象分户保障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将1013户、3046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2.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低保对象渐退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对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实施低保“渐退期”制度,是否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渐退动态管理台账并保持更新。

3.返贫人口和建档立卡边缘人口兜底保障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和建档立卡边缘人口纳入低保范围。

(二)清理纠正临时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治理《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民发〔201823号)、《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切实做好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渝民发﹝201919号)落实不到位情况。

1.返贫人口临时救助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将返贫人口和存在致贫、返贫风险人口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2.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建立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是否按照救助条件、程序、标准和时效开展急难型困难家庭救助;是否存在挪用、套取临时救助备用金情况。

(三)清理纠正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治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和《民政部关于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通知》(民发〔2019124号)落实不到位情况。

1.贫困人口特困供养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特困供养范围。

2.集中供养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将有集中供养需求特困人员及时安排入住机构。

3.照料服务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以及委托照料服务落实情况。

(四)清理纠正因疫致贫、因疫返贫人口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围绕应兜尽兜,重点治理《奉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奉新冠防组发〔202025号)和《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措施〉的通知》(渝民﹝202034号)落实不到位情况。

1.因疫致贫、因疫返贫人口兜底保障情况。重点检查是否通过与相关部门开展信息比对、结合社区疫情监测开展排查等方式,全面了解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以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家庭生活状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因疫致贫、因疫返贫人口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2.确诊困难人口临时救助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及时向确诊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体发放临时救助金。

3.价格临时补贴资金发放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时足额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五)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按照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银保监局印发的《重庆市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工作方案》(渝民发20205)有关要求,深入排查资金筹集、分配、拨付、发放、使用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强化风险意识,加强资金监管,从源头上防范社会救助资金安全隐患。

(六)加大问题督查整改力度。重点治理对困难群众救助申请、反映问题响应、回应不到位情况。

1. 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检查是否认真梳理分析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实行对账销号。

2. 救助渠道情况。重点检查群众救助求助渠道是否畅通,区县、乡镇(街道)民政系统社会救助求助电话的公开与值守,基本生活困难、政策疑惑、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投诉举报、线索举报等群众关切的回应办理情况。

3. 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重点检查专项治理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纸上整改问题,经办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以及农村低保等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兜底保障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问题。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跟踪问效。建立2020年专项治理工作台账,细化年度专项治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规范台账管理,按月更新工作台账,及时全面掌握工作进度,跟踪督促任务落实;规范定期报告制度,按季度上报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定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加强实地督导深入脱贫攻坚任务重、群众反映问题强烈及矛盾困难突出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加强实地调研督导,分析问题,查找原因,督促整改,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线索直接调查督办,推动问题解决。不定期开展随机检查,直接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居民家中,实地查看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家庭相关信息张榜公示公开情况、抽查社会救助求助(投诉举报)电话值守情况等,面对面地向救助对象和群众问需问策问效。

(三)完善制度机制。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制度机制建设不足和短板,边整治、边建设、边完善,及时总结提炼专项治理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快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机制,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建设的政策措施,完善并逐步规范群众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和问题线索协查协办、直查直办、重点案件转办督办机制,以制度形式规范固化下来,形成长效机制。

(四)加强信息公开。继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流媒体、基层综合服务窗口等,加强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宣传、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介绍,广泛动员引导群众关注和参与,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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