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165R/2021-0006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9-09
[ 发布日期 ]
2021-09-09
关于印发《奉节县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奉节县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三级服务

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部署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民发〔2012196 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通知》(民办函〔202120号)《重庆市民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渝民〔202194号)要求,进一步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作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准确把握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需求特点、供给格局和承接能力,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为重点,推动社会工作服务在各行业各领域进一步拓展,构建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搭建基层社会工作服务平台,配备社会工作者,开展社会工作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坚持“一年试点引领、三年全面覆盖”和“五年高质发展”建设思路,逐步推进全县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室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2021年,建成县级社会工作指导中心,在7个乡镇开展三级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配备专兼职社会工作者开展社会工作服务;2022年,在试点的基础上将乡镇社会工作站增加到全县中心乡镇;2023年,全县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至少实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全覆盖),社会工作服务进一步完善;20242025年,总结交流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设经验,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成效,社会工作在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优化服务供给等方面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重点任务

(一)搭建三级服务平台

1.组织架构

县级: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设要对应设置三级服务平台。在县设社会工作指导中心,负责全县社会工作统筹规划、资源整合、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绩效评估、经验推广和人才队伍建设、标准化工作。县级社会工作指导中心场地依托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现有办公场所设置。

乡镇(街道):在乡镇(街道)设社会工作站,负责辖区内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策划、社会工作服务管理监督、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公益慈善资源整合,指导村(社区)开展服务。社会工作站场地可与公共服务中心、养老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社会心理服务站、综治中心等共建共享,也可依托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或其他承接民政服务职能的内部机构等现有办公场所设置。

村(社区):在村(社区)整合利用便民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站(互助养老点)、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面向村(社区)居民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包括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关爱、社区治理、社会事务、卫生健康、纠纷调解、禁毒戒毒、矫治帮教等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

在三级服务体系建设中,确有困难的,可由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直接面向辖区村(社区)居民提供社会工作服务,乡镇(街道)辖区面积较大、仅靠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难以覆盖的,可将所辖村(社区)分成若干片区,每个片区设置一个社会工作室面向周边村(社区)居民提供服务。

2.人员配备

三级服务平台要配备专兼职社会工作者,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与现有村(社区)社会工作力量的联动对接,有条件的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应配备不少于1名专兼职社会工作者,其他两级平台专兼职社会工作者数量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专职社会工作者应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资质(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毕业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引导现有社会救助协理员、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公益性岗位等通过参加社会工作教育培训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提升转化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担任兼职社会工作者开展服务。支持重庆英才·名家名师(社会工作领域)入选者通过提供督导服务、设立工作室等方式,发挥示范引领和指导帮带作用,助推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引导培养当地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技能的志愿者,鼓励其提供常态化志愿服务。对表现优秀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优先推荐申报“重庆英才计划”。

  1. 统一设置标准

    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坚持“养事不养人”原则建设,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依托,在三级体系建设前期阶段,由县级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指导全县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运营管理,带动本地社工机构发展。全县各级社会工作服务站点由县民政局按照《社区社会工作室基本规范》(DB50/T 955-2019)要求,统一标识、建设、规划。同时,各级站点要明确内部责任分工,建立健全运行流程、服务标准及管理制度,科学制定《项目实施工作指引》,细化各项工作内容,明确项目实施时间表、路线图,完善相关管控制度等,报县民政局和对应的乡镇(街道)审定后实施。

  2. 培育专业社工

    县级社会服务指导中心要各级指导社会工作服务站开展辖区内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督导和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孵化培育本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人才,将社会工作服务站打造成培育治理主体的孵化站、实训站。各乡镇(街道)要引导、鼓励、支持现有社会救助协理员、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公益性岗位等通过参加社会工作教育培训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提升转化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担任兼职社会工作者开展服务。整合资源,链接社会力量,支持社会工作站介入社区治理,探索“时间银行”“爱心超市”,发展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开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事务、文明实践、精神卫生、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群众文化等社会工作服务事项。

    三、明确服务内容

    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村(社区)社会工作室要配合完成,按照购买服务资金来源、性质、使用方向,聚焦特殊困难群体,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留守老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人等,以及按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资金使用方向确定的其他服务对象。

    (一)社会救助

    协助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等事务,对社会救助对象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服务。

    (二)养老服务

    对特困供养老年人(含机构供养和分散供养)、留守老年人、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等老年群体开展巡访探视、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网络建设、社区参与、权益保障、咨询评估等服务。统筹链接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等资源,开展为老助老服务。

    (三)儿童关爱

    配合进行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走访核查、家庭探访督导检查,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开展政策宣传、法制宣传、监护评估、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设等,重点解决服务对象在监护管理、心理辅导、权益维护、学业辅导等方面的问题。

    (四)社区治理

    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志愿服务队伍,根据居民需求统筹设计和实施服务项目,促进社会组织、社会资源和各类社区主体有序参与。在社区照顾、社区参与、社区融合、社区发展、社区调解、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等方面发挥作用,对居民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情绪疏导、心理辅导、纠纷调处、资源链接、困难纾解、社会支持网络修复等服务。

    (五)社会事务

    宣传婚姻政策法规、婚俗改革、新时代婚姻家庭文化建设,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咨询和辅导等服务。宣传殡葬政策法规,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提供丧葬需求咨询服务。为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家庭排查、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积极参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返乡和易走失人员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

    (六)其他行业领域

    协助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网格化服务管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服务工作。面向群众统筹推进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持续深化移风易俗、开展实施关爱帮扶,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群众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法治观念和社会文明程度。依托综治中心协助网格员开展群众接待、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对辖区内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及性格偏执等人群,特别是涉恐、涉稳、涉法涉诉、信访等人员和扬言报复社会人员、吸毒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精神障碍患者、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人群等特殊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社会心理服务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要将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本辖区城乡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支持,整合政策、资金、场地、工作力量用于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进度。县委组织部要加强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及时将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参与城乡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成效纳入人才工作考核体系。县民政局要统筹做好本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和绩效评估。县财政局要将社工站建设作为推动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平台,整合政府购买服务资源,联动推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在社会工作服务站实现整合。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卫生健康委要对社会工作三级服务平台搭建共享场地、硬件,提供人力资源支持。其他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本行业的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使用工作,鼓励引导相关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力度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使用力度。

       (二)落实资金保障

    积极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设,三级服务平台配备专职社会工作者所需经费由项目承接单位负责。鼓励各行业主管部门采取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方式开展工作,所需资金按照“谁使用、谁购买”的原则筹集。面向民政服务对象开展的社会工作服务所需资金可按规定从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资金或福彩公益金中统筹安排。建立资金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慈善组织(基金会)设立社会工作服务专项基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三)严格督促推动

    对各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由县民政局负责具体工作推进,县民政局采取月调度、季督查方式推动项目落地见效。各乡镇(街道)要对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深入研究,注重经验总结,抓好典型示范,争取全面发展。要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宣传社会工作服务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对于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宣传普及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和工作方法,为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和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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