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165R/2023-00058
[ 发文字号 ]
奉节民政白头〔2023〕33号
[ 主题分类 ]
社会救助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1-03
[ 发布日期 ]
2023-11-03
工作提醒


工作提醒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做好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确保低收入人口兜底保障落实落细,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请各乡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压紧压实责任,组织开展摸排,加强主动发现,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认真落实低保保障政策

对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202391日起农村低保为每人每月600元,城市低保为每人每月735元),且家庭财产、消费支出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是否坚持“按户施保”原则,整户纳入低保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二、严格落实低保单人保政策

(一)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以内,靠父母、兄弟姐妹供养,已成年且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或者身患重特大疾病长期卧床不起的人员,是否参照“单人保”全部纳入低保;

(二)对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1.5倍,且财产、消费支出状况符合规定要求的低收入家庭中(重点为低保边缘户和监测户)的重残、重病人员,是否参照“单人保”全部纳入低保兜底。

重残: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重病:是指医保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

三、严格执行低保渐退期政策

对因收入发生变化,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低于1.5倍的,是否给予6个月“渐退期”,并在“重庆市民政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中低保系统内进行标注;“渐退期”内按原标准发放低保金,期满后再按程序有序退出低保。

四、严格执行低保申请家庭就业成本和刚性支出扣减政策

是否执行低保申请家庭就业成本扣减(按月收入的20%比例扣减)和刚性支出扣减政策(重点是因病因学等原因形成的刚性支出,具体核算办法:建议按照申请人家庭每年度维持治疗或就学所需支出费用总额除以12个月计算)。

五、严格落实低保退出机制

对已纳入低保保障的家庭,因家庭财产、消费支出状况等情形超标,以及死亡人口或婚嫁、户籍迁出等原因未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否及时按程序退出低保范围,做到应退尽退,不发生“错保”。

六、严格落实其他社会救助政策

是否严格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救助或补贴范围,是否存在应救未救、应退未退,防止“漏保”“错保”。

奉节县民政局

  202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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