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启动实施2021年度三峡集团“同舟工程”救急难行动项目
日期:2021-03-26

“同舟工程”是在全国63个中央企业定点扶贫县开展的专项救助活动,旨在通过中央企业的参与,重点帮助经政府救助后个人自负医疗费用仍然过大的困难家庭、因病致贫家庭减轻医疗负担,体现“同舟共济、共渡难关”“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社会风尚,彰显央企业参与脱贫攻坚“救急难”行动的宗旨。

一、项目名称

同舟工程央企业参与脱贫攻坚“救急难”行动。

二、帮扶单位

奉节县为参与全国“救急难”综合试点的中央企业定点扶贫县,帮扶单位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内容

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对具有奉节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家庭,因遭遇突发紧急事件或意外事故,致使基本生活陷入困境,乃至面临生存危机的群众,特别是对医疗负担沉重的城乡困难家庭、因病致贫家庭,采取“一事一办、特事特办”的方式给予社会救助。

四、救助条件

(一)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经合作医疗报销、保险理赔、医疗救助后,年个人实际自负医疗费用总额超过当地本年度低保标准(当地月低保标准×12个月)与家庭人口乘积2倍的困难家庭。

(二)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经合作医疗报销、保险理赔、医疗救助后,年个人实际自负医疗费用总额超过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年人均纯收入)与家庭人口数乘积,且家庭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标准的因病致贫家庭。

(三)民政部门、出资企业和慈善组织共同认定的其他因医疗费用过大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或遭遇其他“急、难”情况,有突出代表性的家庭。

五、救助标准

参照奉节县临时救助制度规定,根据申请人家庭的困难情形和程度,按照500020000元的标准实施救助。

六、资金来源

该项目资金共100万元,为2021年度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定点扶贫项目资金,由奉节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七、救助程序

(一)书面申请。凡是近一年内因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困难的个人或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二)授权核查。申请人及其法定赡(抚、扶)养义务关系人家庭需按规定签订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依法接受经济状况信息核查。

(三)乡镇(街道)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召开审核会议,根据调查情况和核查结果,提出是否救助、救助标准等初步审核意见。

(四)县级审批。县民政局采用入户调查、走访邻里、电话询问等方式开展抽查核实,召开评审会议审批决定。

(五)资金发放。所有救助资金委托金融机构打卡发放。

八、申请时间

从即日起,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个人或家庭均可提出申请。

九、监督管理

项目验收完成后,实施情况将通过政府网站、公示栏等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并报送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接受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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