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499A/2020-0002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0-22
[ 发布日期 ]
2020-10-22
重庆市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中共奉节县农村工作委员会履行县委规定的职责,与奉节县农业委员会合署办公。

(一)主要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地方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农业领域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参与涉农相关政策制定。

2﹒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贯彻落实国家、重庆市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承担中共奉节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承担奉节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有关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承担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农村有关交流合作,承担农业援外相关工作。

14﹒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按照权限管理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15﹒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奉节县农业委员会机关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科、人事科教科、行政审批科、产业发展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智慧农业和信息化科、农村经济科、社会事务科、农业项目建设科10个职能科室。

下属农技站、植保站、多经站、农能站、土肥站(奉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动物卫生防疫中心、渔政水产站、农机监理站、农机管理站、动监所、农经站、畜牧站、种子站、农广校等15个事业单位(其中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农机监理站、农经站、动监所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委2019年全年总收入为10,565.1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65.12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了364.53万元。

我委2019年实际支出14,89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0.07万元,较上年减少74.4万元,项目支出11,412.99万元,较上年增加6,580.16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3,118.83万元,较上年减少129.44万元,公用经费361.24万元,较上年增加55.04万元。                            

2018年年末结转4,327.94万元全部支付完毕,2019年度年末无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565.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了364.5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3,066.9万元增加7,498.22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农业产业、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和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等项目专项资金。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893.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05.7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市级农业项目及支付2017-2018年结转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826.16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级以上财政安排农业产业、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和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2017-2018年结转项目等增加了支出。

本单位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5万元,占0.06%,较年初预算与上年决算增加9.6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05.55万元,占5.41%,分别较年初预算增加246.65万元和上年决算减少79.8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离退休和乡镇原畜牧兽医人员健康休养费调高标准及增加死亡抚恤。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4.97万元,占1.04%,分别较年初预算减少10.32万元和上年决算增加31.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调出及退休减少医保缴费。节能环保支出19.33万元,占0.13%,分别较年初预算增加19.33万元,为追加预算;较上年决算减少20.55万元,为本年度财政减少安排节能环保项目。农林水支出13,755.3万元,占92.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60.84万元,为本年度农业项目及支付上年结转项目;较上年决算增加6,556.36万元,为本年增加扶贫及农业科技推广项目。住房保障支出148.25万元,占1%,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决算增加8.98万元,为职工增人增资原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80.07万元,较上年减少7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18.83万元,较上年减少129.44万元。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633.4万元,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较上年减少66.28万元,减少原因是由于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下调、在职人员减少(调出和退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5.43万元,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一次性补贴),较上年减少63.16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减少。支出公用经费361.24万元,较上年增加55.04万元,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增加,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48.28万元,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手续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其他资本性支出12.9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本年“三公经费”支出共41.16万元,分别是:公务接待费5.68万元,与上年决算持平,较预算降低8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决算减少3.95万元,无预算;我委及15个下属单位公务用车及执法用车11辆,无购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48万元,与上年决算持平,低于预算8.5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上年有所下降。二是实施公车改革后,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无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无公务车购置费。我委及15个下属单位公务用车及执法用车保有量11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4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业业务工作及农业项目管理工作下乡、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公务接待费5.6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相关部门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1辆;国内公务接待76批次531人,陪餐101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运行维护费用3.2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1.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的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较2018年增加55.0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委承担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乡村振兴、农业环保、农业行业扶贫等工作任务。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其中机要通信车1辆、应急保障车5 辆、执勤执法用车5 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04.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38.4万元。主要用于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物资、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服务等项目。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14个,涉及资金18,819.93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八)农业:反映财政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和垦区公益事业、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四)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规划财务科,电话023-56553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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