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奉节县乡村振兴局(汇总)
202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奉节县乡村振兴局由奉节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目前职能职责未发生变化:
6. 负责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全县扶贫信息工作;负责全县扶贫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7. 负责与中央国家机关、市外对口扶贫单位、重庆市级有关单位在扶贫开发方面的联系、交流和协调工作;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市外对口扶贫单位、市级部门和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开展的对口扶贫工作;统筹协调、监督奉节县县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对口帮扶工作;负责组织发动社会爱心人士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
8. 负责全县性扶贫开发涉外工作。
9.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关于调整奉节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县乡村振兴局设综合科、计划项目科、资金监管科、社会扶贫科4个内设机构,下设1个事业单位,奉节县扶贫发展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452.04万元,支出总计1452.0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40.71万元,下降67.7%,主要原因本部门2024年7月与县农业农村委合并,部分预算指标结算到县农业农村委。
2. 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452.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40.71万元,下降67.7%,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7月与县农业农村委合并,部分预算指标结算到县农业农村委。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2.04万元,占100.0%。
3. 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452.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40.71万元,下降67.7%,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7月与县农业农村委合并,部分预算指标结算到县农业农村委。其中:基本支出472.80万元,占32.6%;项目支出979.24万元,占67.4%。
4. 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本部门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52.04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040.71万元,下降67.7%。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7月与县农业农村委合并,部分预算指标结算到县农业农村委。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2.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40.71万元,下降67.7%。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7月与县农业农村委合并,部分预算指标结转到县农业农村委。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4.91万元,增长175.5%。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收入,如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2024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资助、2024年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等项目。此外,年初财政拨款无结转和结余。
2. 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2.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40.71万元,下降67.7%。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7月与县农业农村委合并,部分预算指标结算到县农业农村委。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4.91万元,增长175.5%,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收入,如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2024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资助、2024年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等项目。
3. 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5.41万元,占8.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23万元,增长37.1%,主要原因一是新增1名退休人员,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二是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
(2)卫生健康支出25.35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2万元,下降5.3%。
(3)农林水支出1283.27万元,占8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6.97万元,增长232.2%,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如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2024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资助、2024年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等项目。
(4)住房保障支出28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8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8.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79万元,下降17.2%,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等。公用经费73.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8.31万元,下降91.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7月与县农业农村委合并,部分预算指标结算到县农业农村委。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国内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5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三公”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上年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与上年度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和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3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日常运行燃油费用、维修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指标调整,年初预算数与上年决算数差距较大。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
公务接待费1.1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社会帮扶相关督导检查、市相关部门调研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1万元,下降20.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事项;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117人;人均接待费101.42元,车均维护费3.6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会议开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06.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2万元,下降0.3%,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2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国内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41.59万元,下降94.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二是本单位2024年7月与县农业农村委合并,部分预算指标结算到县农业农村委。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整体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8项,涉及资金990.6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1:重庆市奉节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整体目标自评表
附件2:重庆市奉节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资助绩效自评表
附件3:重庆市奉节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定点帮扶宣传项目绩效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附件4:重庆市奉节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资助自评报告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已完成所有绩效目标项目。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张春林 023-56555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