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499A/2023-0006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1-14
[ 发布日期 ]
2023-11-14
2023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病种 “先打后补”补助政策申报流程

补助政策的申报流程

(一)申报条件

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实行“先打后补”政策的畜禽养殖场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有完善的防疫制度、养殖档案、防疫记录和完备的防疫设备设施。

2.按照《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自行选择国家批准使用的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

3.有相应的疫苗管理人员,有专用的疫苗冷藏(冻)设施设备,且运行良好、记录完整,有规范、完善的疫苗管理制度和疫苗采购、保存、使用实物台账。

4.委托具有资质的兽医实验室对申请补助的病种每年开展2次免疫抗体检测(上下半年各一次)。

5.主动接受兽医部门监管,近三年内无违反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6.审核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审核

符合申报条件的畜禽养殖场户于每年1月20日前向所在地乡镇兽医机构提交《重庆市畜禽养殖场户实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申请表》(见附件1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乡镇兽医机构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对照申报条件,结合平时掌握情况进行材料初审和现场核实。经初审合格,填写《重庆市实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申请核实详情表》(见附件12),于2月10日前将《重庆市畜禽养殖场户实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申请表》和《重庆市实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申请核实详情表》上报区县兽医主管部门。区县兽医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并将审核确认名单面向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后,纳入实行“先打后补”政策畜禽养殖场户进行管理,同时将审核确认的信息反馈给乡镇兽医机构和畜禽养殖场户。区县兽医主管部门汇总符合条件的畜禽养殖场户,填写《重庆市实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审核汇总表》(见附件13)和《重庆市实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申请核实详情表》(见附件12),于3月5日前与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市农业农村委备案,同时抄送市动物疫控中心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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