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规〔2022〕7号)文件要求,现面向全县遴选12名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作为我县的“头雁”项目人选。
个人申请时间为: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8月3日,联系人:唐四平,联系电话:13594401755。
附件:《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版) .doc
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