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申报农机应急服务装备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农业、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
为全面提升我县农机应急队伍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的快速响应与高效处置能力,夯实农业防灾减灾基础,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及市县相关应急管理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我委拟公开选定1~3个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升县级农机应急作业服务。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能力要求
1. 资质要求。在重庆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开展农业经营、农机社会化服务等业务的农业企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状况良好,管理制度完善,依法诚信经营,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
2. 装备与人员要求。具备开展农机应急服务的设施设备,并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及管理人员。
3. 场地要求。有固定的机具贮存、办公等场地,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
4. 责任与义务要求。自愿接受农业农村部门指挥调度,积极参与农机应急救灾工作,“坚持建在平时、用在战时”“平战结合”的原则。
(二)主体要求
申报主体为从事农业经营、农机社会化服务等业务的农业企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在本县具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伍、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能力的农业企业和集体经济组织。
二、补助内容及标准
(一)补贴内容
重点支持购置满足洪涝排水、抗旱保灌、灾后抢收抢种、道路抢通等应急需求的农机装备。包括但不限于排涝设备、抢种补种机具、农田修复机械等,以增强农机应急队伍在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例如:大流量便携式/移动式水泵机组;多功能履带式拖拉机或农田抢险作业车;移动式农业机具;其他经认定对提升应急能力至关重要的专用机具。
(二)补助标准
本项目旨在提升农业经营主体原有农机装备的应急能力,对购置纳入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农机具,先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剩余部分可按不高于50%的比例申请本项目补助,总补贴标准不超过购机总额的70%;对购置未纳入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农机具,可直接申请本项目补助,补助比例不超过购机总额的70%。每个申报主体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8万元。
三、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必须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奉节县2024年应急农机装备能力提升项目申请表》(见附件);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应急作业人员名单;
(四)场地证明资料(如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
(五)应急管理制度材料。
四、申报程序
按照“企业申报、综合评选、县农业农村委审定、网上公示”的程序,择优确定实施主体。
五、资格审查
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乡镇(街道)审核同意后将申报资料(纸质件3份、电子件1份)报县农业农村委,县农业农村委将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评比,评比结果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纳入农机应急装备能力提升项目。
六、报送方式
请乡镇积极组织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含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申报,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均需盖申报主体鲜章)及电子版请于2025年6月20日17:00前,报送到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并将全套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440346037@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奉节县2024年应急农机装备能力提升项目申请表
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6月12日
(联系人:王岚;联系电话:023-56510926,13364077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