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173L/2019-0007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09-02
[ 发布日期 ]
2019-09-02
重庆市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统筹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地方标准。贯彻实施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行政监督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参与拟订全县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法规政策等工作。负责县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拟订本县人才引进政策。

 8.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实施吸引留学人员来奉工作或定居政策。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9.会同相关部门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县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承担上级功勋荣誉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11.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我县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我县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负责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14.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贯彻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拟定信息规划,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内设机构情况

1.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扶贫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安全、档案、计生、卫生、帮乡扶贫、行政后勤等相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内部管理制度和行政运行规范;负责本系统重大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工作经费预算决算、内部审计和项目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可支收入增长率考核、统计工作;负责扶贫相关工作。

2.政工科(党建科)。负责本系统党建、群团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本系统干部职工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窗口单位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宣传、局务公开工作;负责全局性工作计划、总结、综合性文字材料的拟定和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综合考核工作。

3.基金监督科(政策法规科、劳动关系科)。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政策及运营机构资格标准,组织查处重大案件;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人员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信访工作;负责贯彻督促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解释工作;牵头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和法建、综治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负责国家和市级企业劳动模范的推荐审核;指导和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统筹协调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督促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监督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监察人员的执法行为;拟定全县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和实施办法。

4.人力资源科(行政审批科)。负责职业能力建设,综合管理全县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开发培训工作;牵头拟订人才规划(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智力引进和管理;指导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和培训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考核评定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三支一扶”、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和选派大学生的招募、管理工作;承担事业单位人力资源调配日常工作;开展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服务,承办非公企业工作人员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特殊工时制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负责劳务派遣行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许可;负责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审核;承办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外事管理工作。

5.社会保险科。负责社会保险的预测预警和信息指导;指导业务经办机构贯彻执行养老等相关补充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开展社会保险调研工作;负责报送各类保险数据和政策执行情况;指导编制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决算,并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提出审核意见;统筹协调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和参保扩面工作;负责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和护理等级鉴定,组织实施工伤(职业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和护理等级鉴定工作;负责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监督执行工伤死亡供养亲属的待遇项目及标准、政策;负责企业特殊类型职工参保条件及缴费条件的确定;负责企业职工工龄认定审核和特殊工种管理工作;承担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审批、退休批文、退休证(资格证)发放和连续工龄(包括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负责工伤认定工作。

6.事业管理科。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和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公开招聘、聘用、考核、奖惩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统计年报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鉴证工作;组织实施深化职称改革和职称申报受理、牵头评审工作;负责职称、专家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引进、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综合管理奖励表彰工作。

7.工资福利科。贯彻执行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津补贴、休息休假和离退休政策;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及相关待遇统发、监管、调查统计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除市管干部外)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待遇审核及监管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费调整、丧葬抚恤、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办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参加工作时间连续工龄的确定、认定;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退休审批及监管工作。

8.就业促进科(农民工工作科)。拟订就业创业规划和计划、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积极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相关政策和补助标准,贯彻执行失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开展劳务培训,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及政策措施,联系协调县外劳务基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牵头制订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负责就业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指导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

(三)本级编制情况

机关行政编制2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8 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4名,按照“出一减一”的原则实施动态管理。

(四)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县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县工资统发中心、县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县人力资源档案管理服务中心、县就业培训中心(奉节县技工学校),7个事业单位编制数44名。

本次公开内容不含县社保局、县就业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2018年收入合计为2798.82万元,2017年收入合计2607.45万元,同比增加191.37万元,增长率为7%,主要原因是2018年进行了工资调整。

(二)支出情况。2018年支出合计为2698.82万元,2017年支出合计2607.45万元,同比增加91.37万元,增长率为4%,主要原因是2018年进行了工资调整,同时调整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三)结转情况。2018年末结转100.00万元,该结转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

2017年数据均已剔除县就业局,因该单位自2018年起,实行独立核算,不再纳入县人力社保局决算范畴。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2018年 “三公”经费支出104.51万元,预算数16.86万元,比预算数增加87.65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99.09万元,同比增加5.42万元,增长率5%。主要原因是2018年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车报废,新购综合执法车1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数额情况。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51.16万元,其中公务车购置费19.69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1.47万元;公务接待费53.34万元(外事接待0元),人均接待费0.0196万元。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44.53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元);公务接待费54.56万元(外事接待0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次数为0;公务用车3辆,其中新购1辆、报废1辆;国内公务接待128批次、2720人次,外事接待为0批次。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5.54万元,比2017年增加262.69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2018年全体职工参与脱贫攻坚帮扶,差旅费、人力社保政策宣传印刷费增加,同时改建了人才服务大厅,新购综合执法车1辆。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车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96万元,均为购货物采购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2018年,本单位未设置预算绩效目标及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6557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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