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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单位的主要职能是组织实施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就业目标管理,贯彻落实城乡就业创业和失业保险政策,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二)单位构成。奉节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参公编制26人。内设机构限额8个,分别为综合科、基金财务科、城乡就业统筹科、创业指导科、信息网络科、人力资源市场科、职业培训鉴定科、失业保险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5019.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19.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53.31万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460.4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60.4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10.82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62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0.96万元。就业补助3582万元,其中就业创业服务补助35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44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7.44万元,农林水支出784万元,其中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7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61万元,其中住房改革收入住房公积金44.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472.05万元,主要是2026年将就业补助3582万元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784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5019.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19.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53.31万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460.4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60.48万元,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10.82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62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0.96万元。就业补助3582万元,其中就业创业服务补助35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44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7.44万元,农林水支出784万元,其中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7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61万元,其中住房改革收入住房公积金44.6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472.05万元,主要是2026年将就业补助3582万元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784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19.3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19.35万元,比2025年增加4544.05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653.35万元,比2025年增加178.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公招四人,年初进行了工资普调。(2)新增两个项目资金:就业补助资金3582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784万元。
2026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3.5万元,比2025年减少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公务接待费1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4.92万元,比2025年减少5.8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9.29万元、印刷费0.5万元、邮电费9.8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8万元、手续费0.5万元、物业管理费0.2万元,差旅费10万元、劳务费0.5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其他交通补助22.86万元、工会经费2.77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3、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年初增加两个项目支出预算。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小容,联系电话:023-56551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