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2-03-24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中发2021〕33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厅字2019〕28号)文件要求,我局就2021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一)推动学习宣传情况。我局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2次,党组中心组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全局干部职工会议1次,认真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利用党史学习教育全局集中学习机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理论和精神,聘请法律顾问、局法律工作者重点对习近平关于民法典学习贯彻、反食品浪费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进行了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1年干部教育培训学习计划,统筹安排落实学习任务。

(二)推动贯彻落实情况。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央关于疫情防控有关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在餐饮、药店、冷链等行业积极推进疫情防控各项任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监管责任。党组专题研究活禽交易宰杀、生猪屠宰等重点工作,做好了相关业主的宣传动员和规范管理。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知识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制度,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行政出庭应诉制度。2021年以来共有2件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对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推动解决问题情况。建立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 (“三重一大”)一律按照国家和重庆市规定经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反腐倡廉建设。设立法制科,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专司其责,作为法治建设办事机构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培训,以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长江保护法等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新法全面、正确、有效实施。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参加县普法办统一组织的全县法治理论知识领导干部集中抽考和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将《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纳入党组中心组重点学法内容,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培训学习。举办全系统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加大业务培训工作力度。

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立足职能,全面依法履职。

1、简化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登记流程标准化。全面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42项依申请事项可实现“马上办”,占比45.65%;79项事项“全程网办”,占比85.87%;2021年全县通过“渝快办”平台受理网上申请9360件,网上办理率53.8%;15个市场监管所划片包干覆盖全县乡镇(街道),方便群众随时随地办理业务;行政服务大厅设立2个“企业开办”综合窗口,全面优化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和就业社保登记等开办流程,基本实现开办企业“一次提交”,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全流程“一日办结”;设立自助服务区,配备3名工作人员提供业务咨询、操作指引、帮办代办等特色服务。

2、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直接取消审批68项,审批改为备案16项,实行告知承诺37项,优化审批服务405项,督促各职能部门逐一按要求落实。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兜底性证明材料一律取消。

3、规范窗口建设,提升登记服务水平。严格执行纪律作风“十强化十严禁”,有效落实“首问责任制度”,兑现“三清四办五心六零服务承诺”,在全县登记窗口实行“一口清”制度,建立登记窗口服务台帐。

(二)规范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工作。

2019年机改后,我局按照县政府《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要求,对涉及的以县政府名义发布的与本局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共7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其中有3件已经发文废止、1件不属于规范性文件移除,现行有效的3件(《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商标发展战略的意见》、《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县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办法的通知》、《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专利授权及应用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已完成修订,均未有增加法律法规外的行政权力或者减少职责。

(三)依法决策,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建立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 (“三重一大”)一律按照国家和重庆市规定经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反腐倡廉建设。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1名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发挥作用。

(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一是用好“四个平台”,强化事前公示。我局目前已通过互联网+、重庆市网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公众信息网四个平台系统向社会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的执法事项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明确了有关事项的受理机构、条件、时限,细化了有关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等。

二是强调程序意识,规范事中公示。我局在开展执法活动中,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执法程序。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行政相对人表明身份,按规定统一着装,佩戴标识,现场出具统一规范的执法文书,依法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审批大厅窗口和各监管所政务服务窗口等场所统一设置了岗位信息公示牌、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咨询、投诉、举报等信息。

三是加强事后公示。我局所有行政处罚信息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行政许可也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向社会公示。

2、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按照总局、市局制定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行政处罚案卷装订规范》等文件,完善操作流程,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立足工作实际,细化全过程记录、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文字记录,在全系统推行说理性执法文书;为执法单位配备执法记录仪、照相机25台,对重大行政执法活动、行政强制、抽样检测等重点实行影、音、像进行记录。

3、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我局所有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全部执行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执行法制审核人员资格审核制,明确审核范围、内容、程序和责任。设立专门法制机构,配备法律专业人员。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和疑难案件实行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进一步增强了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今年共办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243件,全部进行了审核,并做到了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同时加强对办案单位案件质量的考核和结果运用,确保案件质量,在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的案件评查中位列渝东北第二名。

4、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我局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产品质量宣传月、12.4宪法日”等宣传活动为契机,对《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广告法》、《公司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新颁新修订的《民法总则》、《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宣传,提高社会群众的法律意识。2021年开展普法大型宣传活动2次,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主动深入企业积极开展以新修订法律法规和商事制度改革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工作。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执法环境,促进依法行政,我局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开展以新颁的和与民营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的法律宣传工作。通过“五进”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景区”,以培训会、专题讲座、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在广大民营企业和职工群众中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增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效果较好。

(五)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承担公平竞争审查会议日常工作,召集24个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公平竞争工作。代政府起草《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2021年召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1次,县级有关部门公平竞争审查会审2次,指导各单位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培训会议6次,共审查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148件,清理存量文件38件,没有发现违背公平竞争审查政策的相关内容。加强信用监管,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严格依法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做到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目前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库企业826户,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共列入136户。

()依法处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建立行政复议应对工作机制,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监督和纠正违法不当行为。2021年以来共办理市局和县政府行政复议4件,其中2件维持,2件确认违法,配合市局和县政府做好过渡时期行政复议相关衔接和管理工作。

充分利用消委会消费调解职能,有效处理和化解消费领域的矛盾和纠纷。2021年以来,共处理160件消费者投诉,投诉解决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2.53万元,接待来访、咨询845人次。

同时,我局还利用行政调解职能,2021年以来,共实施有效行政调解789件,涉及消费、合同、不作为、行政处罚裁量等工作领域,实现经济赔偿400余万元。在各基层所设置了行政调解小组,在全县“12315”联络站设立了300余一会两站,逐步构建了行政调解长效机制。

三、存在问题

(一)法制宣传教育方式不够新颖活泼,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意识不高,部分群众法律知识欠缺,法律意识不强。群众的参与热情与普法教育的期待之间还有差距。

()执法力量严重不足,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机改后原乡镇监管队伍,特别是100余名食药监人员回归乡镇,基层人员缺乏,食品药品监管压力大。几个部门合并后,新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还有待培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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