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MB1822153Y/2022-0001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非行政许可(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市场监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2-25
[ 发布日期 ]
2022-02-25
关于含金银箔粉食品的消费提醒

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提醒

各位消费者及食品生产经营者:
    近年来,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升,部分商家推出了金箔蛋糕、金箔冰淇淋等一些含金(银)箔金(银)粉类物质(以下简称“金银箔粉”)的食品,以此为消费噱头,却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对此,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海关总署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奉节县市场监管局做出以下提醒:

一、正确认识,理性对待

根据我国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金银箔粉不是食品生产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加大自我防护意识,切勿听信不法商家对金银箔粉的虚假夸大宣传。

二、拒绝购买,自觉抵制

金和银作为重金属元素,若不慎摄入会造成人体机体中毒,影响人体健康。金银中毒往往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皮肤瘙痒等症状,更严重者将导致呼吸困难、脏器损伤等。若出现上述情况应及时就医,否则将危及生命。因此,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一定要坚决拒绝购买含金银箔粉食品。各经营者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食品生产者不得使用金银箔粉生产加工食品,经营者不得采购销售相关食品,餐饮从业者不得制作及售卖相关餐食,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三、发现问题,及时举报

如果发现违法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的情况,请及时拨打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或向奉节县市场监管局反映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