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局三项措施严禁自然水域水产品及制品交易
日期:2020-07-21

    一是立即发布公告。联合县农业农村委、县公安局发布《关于禁止经营天然水域水产品及其制品的通告》,指导县餐饮商会发布了《关于不经营不制售不食用野味和长江鱼鲜的倡议书》。

二是加强执法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36人次,检查农贸市场32个,超市89个,餐馆415家,渔具店24家,排查标有“长江鱼”、“野生”字样店招店牌经营户16户,长江鱼鲜经营户7户,捕捞渔具经营户1户,收缴“长江鱼”、“野生”字样菜单36份。约谈“美团”、“饿了么”网上订餐平台代理商,排查菜单存在问题的经营户6户,店招店牌存在问题的经营户3户。

三是强化问题整改。加大督促整改力度,责令菜单存在问题的经营户全部现场整改,19户店招店牌存在问题的经营户限时在7月24日前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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