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经查,重庆国平商贸有限公司等250户企业(名单见附件) 2018 、 2019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逾期仍未补报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 奉节局连续两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企业名单.xls
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