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奉节市监罚送告〔2025〕01001号
覃兴菊 :
本局于2025年5月20日依法对你作出:1、没收当事人产品批号:20220804,生产日期:2022年08月17日,有效期至2025年01月的“啊苯达唑片”药品1盒零2片;2、并处罚款二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渝奉节市监处罚〔2025〕96号),内容是:1、没收当事人产品批号:20220804,生产日期:2022年08月17日,有效期至2025年01月的“啊苯达唑片”药品1盒零2片;2、并处罚款二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渝奉节市监处罚〔2025〕96号) ,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奉节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奉节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 刘杰、马立 联系电话: 18581302166
联系地址: 重庆市奉节县鱼复街道永安路120号
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印 章 )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