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2025年国庆、中秋节期间市场经营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日期:2025-09-29

关于规范2025年国庆、中秋节期间市场经营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各行业经营者:

2025年国庆、中秋“双节”将至,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安全的节日消费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节日期间市场经营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各经营者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真实、准确标示商品和服务价格,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严禁利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等方式进行价格欺诈。各类促销活动应当真实合法,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安全。严禁销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以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餐饮服务单位应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范加工制作过程,做到生熟分、烧熟煮透,严防食物交叉污染,切实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三、严禁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其他方式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不得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欺骗、误导消费者。各类促销宣传应当真实、清晰,不得夸大其词或隐瞒关键信息,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四、强化主体责任,畅通消费维权渠道。

各经营者应自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一责任人的义务,积极处理消费者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鼓励经营者建立消费争议快速和解机制,推行先行赔付、无理由退货等制度,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各经营者应高度重视上述提醒告诫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县市场监管局将在节日期间加大巡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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