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157Y/2023-0001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
[ 体裁分类 ]
机构职能;机构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司法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0-19
[ 发布日期 ]
2023-10-19
奉节县司法局职能职责

单位名称

奉节县司法局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协调乡镇(街道)和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县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承办县政府有关行政诉讼案件和市政府的裁决案件、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国家赔偿、行政应诉和行政裁决工作。负责全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有关工作。承办县政府涉外、涉港澳台有关法律事务。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五)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负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推荐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和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以及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应急处突指挥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拟订本系统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警车管理、政务公开、信息宣传、统计、消防、安全、卫生、保密、信访;负责平安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应急处突指挥、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培训;负责统筹、承办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有关综合目标考核工作。

(二)政治处。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政治理论教育、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干部队伍建设、干部教育培训、纪检、监察、统战、督察工作;负责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机构编制、职工招聘和干部录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干部考察、人事工资福利、人事档案资料、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评审、聘任和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和舆情管理工作;指导共青团和妇女工作,协调局工会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平时考核及年度考核奖惩工作。

(三)规范性文件管理科。承办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和信息反馈工作;承办县政府文件、协议(合同)等合法性文件审查工作;健全全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及县人大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对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组织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县政府、乡镇(街道)以及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的请求;承办县委交办的党政联合制发规范性文件的联合审查工作;统筹、承办县司法局承担、参与的有关深化改革工作;负责县司法局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协议(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组织翻译、审定重要县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外文正式译本。

(四)社区矫正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订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承担部分刑罚执行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五)行政复议应诉科。负责承办县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赔偿案件;承办县政府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有关行政复议、国家赔偿工作;负责行政复议申请的立案审查工作;协调行政复议管辖争议;负责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统计工作;负责指导全县行政应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裁决工作;受县长委托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活动。

(六)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中共奉节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其办公室重要文件起草、公文审核和信息宣传工作;负责开展全面依法治县调研工作;承办乡镇(街道)、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和交流活动;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承担县和乡镇(街道)、部门法治建设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县级部门普法责任制工作,指导、监督乡镇(街道)、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落实工作,推进全县公民普法守法;组织实施县级层面大型普法活动;指导、监督、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乡镇(街道)、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负责管理本县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负责全县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推荐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开展帮教安置工作。

(八)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本县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的年检注册和设立、变更的审查、申报备案、审批登记工作;负责管理在奉节县设立的国(境)外律师机构;负责对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实施吊销执业证书处罚的调查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律师事务所、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依法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工作,负责全县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等工作;具体管理奉节县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负责全县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审核登记、名册编制公告、业务指导和质量管理;负责全县司法鉴定监管工作和违法违纪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县各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年检注册申报工作;管理、指导和监督县法律援助中心、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及全体法律援助工作者依法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法律援助工作的对外交流、协作和业务培训;管理指导“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行政执法监督科。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和行政执法争议;承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承担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县司法局内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办公地点

重庆市奉节县夔州街道魏家社区玉璋街8号(奉节政法大楼五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单位负责人

唐春浪

联系电话

023-565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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