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157Y/2024-00006
[ 发文字号 ]
奉节司发〔2024〕9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司法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3-06
[ 发布日期 ]
2024-03-06
奉节县司法局 关于印发《人民调解案件分类管理工作细则 (试行)》的通知


奉节县司法局

关于印发《人民调解案件分类管理工作细则

(试行)》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实施意见的通知》,提升案件质量标准,按照重庆市司法局《人民调解案件分类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人民调解案件分类管理工作细则(试行)》,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各司法所要加强对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确保人民调解案件准确真实录入重庆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系统

                 

人民调解案件分类管理工作细则

(试行)

一、实行案件分类分级管理

(一)案件分类

人民调解案件分为口头案件、书面案件两大类。口头案件不分等级,书面案件分等级。

(二)案件分级

书面案件根据难易程度分为4个等级:简单纠纷、一般纠纷、重大纠纷、疑难纠纷。

(三)分类标准

一是简单纠纷。主要发生在个人与个人之间,案情简单,不需要调查取证、无激化转化趋势,经当场现场调解即可化解的纠纷。

二是一般纠纷。主要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涉案人数较少,涉及金额较小,调解时需要进行调查取证,一次性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

三是重大纠纷。纠纷较为复杂、事实认定难度较大、调解难度大、需要进行调查取证或者咨询专家意见,邀请专家参与调解,涉案人数较多,涉及金额较大,经多方调查取证、多次会诊协商,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

四是疑难纠纷。参与人数多、涉及范围广,酝酿时间长调解周期较长,社会影响重大的,上级领导有批示指示督办的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或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经过反复多次取证协商调解且履行难度大的,需要多个部门参与配合才能解决的矛盾纠纷。

二、调整案件补贴标准,加强调解案件办理保障

(一)口头案件20/件。

(二)书面案件分四级:简单纠纷书面案件30/件、一般纠纷50/件、重大纠纷100/件、疑难纠纷200/件。

三、提升案件录入质量

(一)口头协议案件需记录案件基本信息,包括: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调解日期、调解地点、纠纷类别、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纠纷简要情况、调解结果。其中,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采集姓名和联系方式即可,其他项(证件类型及号码、性别、民族、年龄、职业、单位或住址等)视情况进行采集。

注意事项。为了保证口头协议案件信息真实完整,必须采集具有双方当事人在内的现场照片一张。

(二)书面案件根据不同的难度级别,录入要求如下

简单案件:须制作人民调解案件受理登记表和人民调解协议书、上传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回访记录,如案件为当事人申请,还须制作人民调解申请书,其他文书视实际情况制作。

一般案件:须制作人民调解案件受理登记表、人民调解记录、人民调解协议书、上传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和回访记录、,如案件为当事人申请,还须制作人民调解申请书,其他文书视实际情况制作。

疑难案件:须制作人民调解案件受理登记表、人民调解调查记录、人民调解记录、人民调解协议书和回访记录,如案件为当事人申请,还须制作人民调解申请书,其他文书视实际情况制作。

重大案件:须制作人民调解案件受理登记表、人民调解调查记录、人民调解记录、人民调解协议书、上传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和回访记录,如案件为当事人申请,还须制作人民调解申请书,其他文书视实际情况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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