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157Y/2019-000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司法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01-29
[ 发布日期 ]
2019-01-29
奉节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本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二是组织拟订本县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县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行业、各部门法治宣传、依法治理工作;三是监督管理本县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指导监督企事业法律顾问工作和“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四是监督管理公证机构、公证业务工作;五是指导监督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业务工作;六是监督管理本县法律援助工作;七是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工作;八是指导管理本县人民调解工作;九是指导管理本县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十是指导管理本县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十一是负责本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十二是承担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工作职责;十三是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根据2015年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局机关内设机构7个(其中:办公室、政工科、法律服务科、法治宣传教育科、基层管理科、法律援助科、社区矫正科),派出机构司法所32个,直属事业单位4个(其中: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调解中心、安置帮教管理服务中心),援助中心属于参公管理单位。2018年末在职人员66人,比去年减少1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人员53人(其中2人离岗休息);事业编制人员13人(其中参公管理人员3人);退休人员24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8.6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8.68万元,比2018年增加221.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6.18万元,比2018年增加221.0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一是本单位行政编制人员每月1200元政法机关工作津贴纳入了财政预算,二是职工调资增加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2.50万元,与2018年增持平,主要用于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人员经费支出

奉节县司法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三公经费预算28.90万元,比2018年减少0.42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2.90万元,比2018年减少0.42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减少,接待标准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与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保有量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计划。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95.69万元,比上年减少8.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2.5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2018年末单位固定资产原值731.65万元。其中办公、业务用房4679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365.80万元;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执勤执法用车5辆,固定资产原值109.09万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他固定资产(电脑、打印机、复印件、传真设备、照相机、办公家具、音响视频设备、其他办公设备设施等)原值256.76万元。以上固定资产都在正常使用,没有出租、出借情况。

5、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已经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申报了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办案和装备支出。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匡坤荣,联系电话13668463981

 

 

 

奉节县司法局

2019129

 奉节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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