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157Y/2024-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司法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2-22
[ 发布日期 ]
2024-02-22
奉节县人民调解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负责调处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具有可调解性的信访案件。

二是调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

三是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四是承担全县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

五是负责社会矛盾纠纷综合调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

六是县司法局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单位构成。

奉节县人民调解中心为奉节县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根据上述职责,核定奉节县人民调解中心机构规格为相当正股级。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29.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9.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8.42万元,主要是事业在职工人员减少,工资及社保缴费减少22.48万元,公用经费减少5.9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29.50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81.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8.4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8.4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 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9.5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9.50万元,比2023年减少2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50万元,比2023年减少28.4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减少,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2023年持平。

2024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80万元,比2023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8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6.63万元,比上年减少5.94万元,主要原因公用经费人均减少0.5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3、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年初暂无项目支出预算。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毕芳,电话:13594797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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