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顺春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个人简历

刘顺春,男,汉族,1972年2月生,本科学历,法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奉节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管工作

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负责行政执法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分管规范性文件管理科(行政执法监督科)、行政复议应诉科;联系朱衣、康坪、草堂、汾河、岩湾、康乐、大树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