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永生,男,汉族,1986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奉节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副处级)。
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责任。负责承担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负责行业性、专业性及“三调对接”调解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安置帮教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推荐选任工作;负责推进司法所建设;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大综合一体化”和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分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司法所、行政执法协调指导监督科;联系公平、红土、石岗、青莲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