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司法局关于2021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02-22


县人民政府: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县2021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司法局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11件(其中县政府规范性文件3件,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8件),自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县人大常委会备案,30日内向市政府备案案审查通过率达到100%,无迟报漏报,报备及时率达到100%全年未发生因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或超越职权被县人大常委会或市政府责令改正或被撤销的情况,报备合法合规率较上一年度提升15%,达到100%。总体来看,2021年,我县规范性文件管理责任到位范性文件质量显著提高,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制度供给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制度,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效益。

一是加强制度机制建设落实我县《关于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材料报送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文件前置审查制度对规范性文件的规划、调研、起草、社会参与、论证、审查、备案等每个环节都作了明确规定,使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备案监督工作趋于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二是实行分工负责制度。建立了县司法局、县政府办公室牵头,文件起草、运转、印发单位协办的机制,进一步强化闭环管理。三是开展定期培训和工作交流运用业务培训、专题讲座、座谈会等多形式开展业务学习和经验交流,剖析常见问题,总结典型案例,规范性文件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有效提升。

(二)抓住重点,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

一是严把起草关。指导起草单位严格履行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参与权;对重大的、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对涉及面广,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是严把审核关。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法定程序,先由起草单位法制机构或者法律顾问审核通过后,再报县司法局审核,重点对文件的制定主体、程序和内容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等进行严格审核,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如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修改意见,限期纠正,切实维护了法制统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发挥了规范性文件在社会治理、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是严把发布关。经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签署发布后,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按照规定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对涉及面较广、比较重要的规范性文件同时通过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保障了公民知情权。

(三)加强监管,保障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

一是强化备案审查。公布后的规范性文件,县司法局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向市政府及县人大常委会报请备案。同时,每月会同县政府办公室核对一次县政府及其办公机构的发文目录,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二是强化动态清理。根据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长江保护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经济社会改革发展需要今年共组织完成了8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符合实际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废止。共清理县政府(含县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89件,其中继续施行65件,列入修改计划3件,废止21切实维护了法制统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

去年一年,虽然我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有了明显改进,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文件制定程序不规范。部分起草单位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意识淡薄内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文件,前期严格遵守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等规定程序直接上会审议或直接签发导致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得不到保障

(二)文件制定内容质量不高。部分单位随意越权,起草的个别文件内容存在与上位法相抵触,或无上位依据规定等问题,违反了法制统一原则并涉嫌侵犯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内容表述不规范、用语不严谨个别文件仍存在“授权解释”的情形。

(三)文件清理不及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中,部分制定机关清理不及时不全面,有的行政机关忽视和相关部门协调,报送的清理结果存在相互“打架”情形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后续处置进展缓慢,没有及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修改并重新公布。对专项发现问题和处置建议整改落实不积极,个别问题文件久拖未决。

(四)文件备案管理落实不到位。县级部门、乡镇街道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做到应管尽管”,未按要求及时报县政府进行备案审查,备案监督环节存在漏审、漏备、漏管情形。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宣传教育。加大自学和集中学习的力度,进一步加强对《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培训力度,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对规范性文件制发备案审查重要性的认识,为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水平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狠抓队伍建设。规范性文件的制发、备案、审查需要很强的专业性理论、实践知识,要通过各种途径积极组织有关行政人员培训学习,努力提高其专业化水平,建设一支担当规范性文件制发审查备案的高素质队伍。

(三)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检查监督,斗硬考核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监督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定期通报本县规范性文件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对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严重损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完善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和后续处置,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奉节县司法局     

2022111        

抄送:市司法局

奉节县司法局办公室                       20221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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