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特殊的入矫宣告彰显司法温情
日期:2020-10-28

在社区矫正期间你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关于报告、会客、外出、迁居、保外就医等监督管理规定,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管理;按照规定参加教育活动,参加公益活动……”近日,奉节县司法局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和派驻警察,将宣告室“搬到”矫正对象“家门口”,上门为社区矫正对象冉某来办理入矫手续,彰显了司法温情。

冉某来饮酒后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发生事故摔伤,因犯危险驾驶罪经奉节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依法应当到司法局接受社区矫正。由于冉某来因事故造成身体多处骨折,无法行走,无法按期到司法局报到。奉节县司法局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派驻警察,来到冉某来家中,开展一次特殊入矫宣告,告知了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相关规定。尔后与冉某来交流了其伤情和生活情况,向其送达了相关文书。

“我们一定让他服从社区矫正部门的监管教育,遵守交通管理规定,不再违法犯罪。”冉某来的家属对司法局人性执法十分感谢,并表示今后会全力配合做好冉某来的监督教育工作。冉某来本人对司法局工作人员踏实工作作风表示感谢,他说“你们切实为我上了一堂法治课,为我敲响一记警钟,在今后的矫正过程中,我一定遵守法律法规和矫正管理规定,积极改造自己,提升交通文明意识和安全意识,融入社会多做贡献”。

奉节县司法局也希望通过此案例警示广大司机朋友,“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平日遵守交规是对法律和生命的尊重,更是对自己和家人的负责。(古国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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