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盏关爱的绿灯,唤回一个迷途的灵魂
日期:2021-04-14

一盏关爱的绿灯,唤回一个迷途的灵魂

社区矫正对象李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于20199月开始到县司法局鱼复街道司法所接受矫正。按照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李某必须每天日记载签到,每周短信报告活动情况,每月到司法所当面打卡报告活动情况,并参加相关的学习和公益活动。

开始矫正后,李某在一家公司上班,上班时间从早上8点到下午6点,每次等到下班后再到司法所打卡报告,却早已错过了司法所上班时间。为解决李某的实际困难,每当李某要到司法所报告时,司法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丁前江便一直在办公室等候,直到李某完成打卡报告。周而复始,李某非常感动,她发自内心地说:“我一定要认真接受改造,才对得起党和政府给予我的宽容,才对得起小丁同志对我的特殊关顾,我一定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好好表现,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名守法公民”。(供稿人 杨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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