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2019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日期:2020-10-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从2019年7月到2020年7月,对奉节县2019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编制决算(草案)情况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我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央及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重点审计了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编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2015年以来的扶贫资金项目,并持续关注重大政策落实、高质量发展、“三大攻坚战”、“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落实情况。我们将经济责任、资源环境、预算执行等多个审计项目进行统筹融合,真正实现了“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为全县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反腐倡廉建设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19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全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财政收支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县财政局提供的预算、预算调整方案及决算报表显示,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90亿元,总支出89.38亿元,年终结转结余0.6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9.38亿元,总支出45.29亿元,年终结转结余4.0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8亿元,总支出0.5亿元。

——多方筹措资金,增强财政保障能力。2019年争取市级转移支付和新增债券资金82.62亿元,清理和盘活部门单位历年存量资金2.62亿元,为全县“三保支出”兑现和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有效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三保”支出。在财政刚性支出增长过快、增收压力较大的情况下,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安排资金23.86亿元用于基本民生事项支出,占全年总支出的27.86%,统筹整合中央、市、县级涉农资金及扶贫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共7.06亿元,重点用于精准脱贫、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农村公路、乡村振兴等扶贫领域。

——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完成电子化支付管理改革,推动出台《县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开展部门项目预算公开评审,加强预算管理,财政监管水平不断提高。

——强化审计整改,注重结果应用审计整改工作按照“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要求,从统筹推动、建章立制、过程控制、内部治理等方面不断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落实工作机制,通过台账管理、挂销号管理和审计整改“回头看”等方式,着力督促整改审计查出问题。截至2020年7月,已上缴财政资金1.92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0.47亿元、调账及其他整改方式处理资金1.13亿元。

一、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及编制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预算收入组织和财力保障、预算编制及执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财政资金管理、财政决算草案编制等情况。对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等10个部门预算执行实行现场审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预算收入组织方面。

1. 收入结构不合理。2019年奉节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7,63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96,283万元,占比65.22%,较2018年增加2.76个百分点,非税收入51,347万元,占比34.78%。县级财政收入对非税收入的依存度较高。

2. 收入征管不到位。一是县住房城乡建委应收未收城市建设配套费6,075万元;二是县人民防空办应收未收人防易地建设费523.03万元。

(二)财力保障方面。

县级“三保”支出缺口93,793万元。2019年用于“三保”的支出共计557,266万元,可统筹用于“三保”的综合财力463,473万元,“三保”支出缺口93,793万元。主要通过统筹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弥补。

(三)新增债券使用方面。

1. 新增债券9,799.24万元未及时使用。

2. 未对县属国有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设置上限,部分县属企业对外担保超出其实际兑付能力。

(四)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

1. 预算编制不规范。2019年初可安排到部门的预算由县财政局代编,涉及资金7,200万元。

2.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当年实际采购额高于年初预算7,688.91万元。

(五)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 上级专项资金分配不及时。一是42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截至2019年底未分配下达,涉及财政资金16,320万元;二是161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未在30天内分配下达,涉及财政资金84,955.64万元。

2. 上级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23个项目因建设推进缓慢导致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涉及财政资金9,742.74万元。

3.挤占专项资金。甲高镇挤占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7.92万元,用于2018年住房三改资金补助支出。

4.重复补助生育津贴。2019年,永安街道办事处等29个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有38人次在正常领取工资的同时,重复补助职工生育生活津贴共计86.14万元。

(六)财政资金管理方面。

1. 财政存量资金管理不规范,清理盘活不及时。一是8个

部门及所属单位结存845.59万元超过两年,未及时清理盘活;二是财政代管资金中结存无主户和以前年度审计整改清退等财政资金763.45万元未及时清理盘活。

2. 财政暂付款项长年挂账,涉及金额137,164.92万元。由于本级财力有限等原因,化解难度大。

(七) 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超范围使用预备费。2019年,县财政在预备费中安排年初可预见费用330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10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延伸或追溯。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财政管理水平有所提高,预算执行总体较好,但仍存在公务用车管理、非税收入征管、工会经费管理等方面的问题,需要加以改进。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

4个单位超编制使用车辆,其中2个单位变相违规使用企业车辆,1个单位违规使用报废车辆。

(二)“三公”经费管控不严。

6个单位“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129.6万元;3个单位在其他科目列支公务接待费9.96万元,隐匿“三公”经费。

(三)履职不到位,非税收入征收不力。

1个单位未及时督促6所学校缴纳残保金11.81万元;1个单位应收未收12家单位水资源费38.74万元、5家企业水土保持补偿费105.2万元;1个单位应收未收个人侵占林地罚款2.65万元。

(四)应缴未缴非税收入。

1个事业单位未及时上缴景区收入100万元;1个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未及时上缴租金3.8万元、水库养鱼承包费0.6万元、水费1.5万元。

(五)工会经费核算管理不规范。

4个单位未按照相关要求开设工会银行账户,未设立专账对工会经费进行独立核算。

(六)单位银行账户未及时清理。

1个单位合并后,仍保留原单位3个银行账户,未及时进行清理。

(七)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

1个单位结存财政资金75.85万元两年以上未及时清理。

(八)往来账款清理不及时。

5个单位往来账款挂账2年以上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18,164.05万元。

(九)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2个单位新购置固定资产2.51万元,购买机要通信应急用车未登记固定资产台账。

(十)项目管理不规范。

4个单位存在项目推进缓慢、擅自调整项目、项目实施不规范、项目未发挥效益等问题。

三、重大政策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和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重点对“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2017-2018年产业扶贫、平安乡脱贫攻坚项目进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落实等方面进行了跟踪审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就业创业政策落实不到位。

一是违规发放14人公益性岗位补贴5.8万元。二是向1名不符要求人员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万元。三是13人重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四是54名不符要求人员参加SYB创业培训。五是扶贫办培训名单中存在80岁老人和重度残疾人参与果技培训。

(二)“放管服”改革措施执行不规范。

一是县商务委违规收取55家企业保证金20.7万元。二是县发展改革委未及时退还诚信保证金197万元。三是超范围设立保证金,3项县级涉企保证金未在市级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内。四是县建筑业协会超档次设立会费标准。

(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取不规范。

一是县住房城乡建委应收未收75个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447.71万元。二是违规降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

(四)应急转贷周转金降费政策落实不到位。

重庆百盐集团多收取7家公司应急转贷资金使用费0.62万元。

(五)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

县兴农担保公司应收未收11家公司融资担保费223.21万元,且存在违规垫付应由企业支付的保证金情况。

(六)配套费、人防费征管不规范。

一是应免未免“西部新区公共厕所及垃圾中转站”项目配套费10.12万元。二是应征未征3家公司停车库项目配套费118.63万元。三是3个项目未进行竣工面积清算,多征收配套费和人防费共9.04万元。四是违反规定降低配套费分期缴纳标准。

(七)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方面。

一是部分农畜产品滞销。因疫情期间活禽市场休市,尚未建设足够的家禽集中屠宰场和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75户养殖户15万多只家禽压栏未出售。二是泰和祥医药公司利用同一合同重复申请使用专项再贷款资金200万元。

(八)产业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及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一是资金管理使用方面。2个企业虚假资料、虚开发票套取产业扶贫补助资金合计16.7万元,2个项目企业自筹资金不足,涉及资金511.8万元。二是项目建设管理方面。24个项目程序管理不规范。三是项目效益方面。19个项目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未发挥应有效益,效益不明显;6家企业利益联结机制不到位。四是财务管理等其他方面。企业均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现象,抽查到的2家企业未设立财务会计账;3个村产业扶贫收益滞留村干部个人账户,涉及资金13.83万元;1家企业违规引进山羊;1家企业拖欠农民土地流转费24.16万元。

(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落实不到位。

一是畜禽养殖配套工程管理不规范,5.5万元补助资金未拨

付。二是6家规模养殖场未严格履行环评备案手续。三是部分农村改厕未达建设标准。

(十)河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

一是部门联动协调机制不健全。二是部分河流巡河次数不达标。三是乡镇级河流未进行 “一河一策”修编,村级河流未编制“一河一策”方案。

四、其他重点领域审计情况

(一)全县扶贫资金项目自审情况。

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在县财政局牵头和县攻坚办统筹下,我局对2015年至今全县扶贫资金项目进行了全面自审,共涉及33个乡镇,31个部门,重点关注了扶贫资金项目使用是否精准、管理是否规范、效益是否发挥。自审共发现乡镇存在问题2318个,部门存在问题186个。通过大数据审计筛查122万条信息,发现疑点17280条,编发审计动态8期,专报3期。发现不规范资金2.2亿元,其中违规资金1,716万元,建议财政收回资金1,716万元。以下为重点突出问题:

1. 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如拔高扶贫标准,扩大扶贫范围;存在形象工程和简单发钱发物;扶贫政策把关不严格,违规享受扶贫政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混乱,偏离政策导向;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实不够到位;部分就业扶贫措施不够精准;金融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逾期风险大;部分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影响政策落实落地。

2. 扶贫资金精准安全方面。如扶贫资金投向不精准;扶贫资金统筹不到位;虚假资料骗取套取扶贫资金;挤占挪用扶贫资金;决策不当造成扶贫资金损失浪费;扶贫资金监管不到位,造成资金损失风险。

3. 扶贫项目效益发挥方面。如部分基础设施扶贫项目效益未达预期;部分产业扶贫项目效益未达预期。

(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1. 做优营商环境。积极消化存量项目结(决)算:2019年完成68个项目结算,发出中小项目审计备案通知书138个,送审投资金额总计36.25亿元,审减金额2.35亿元,其中消化了15个长达8年以上未结算项目。2020年疫情后抢时间对50个项目进行审计,送审投资金额总计22亿元。

2. 投资审计转型。针对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新要求,促进县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通知》,实现“三个转变”,做到“四个不得”,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业主的管理责任,共同形成监管合力。

3. 严格管理中介机构。13家社会中介机构履职不到位、违规出借资质问题全县通报,有效促进了中介机构规范执业。

4. 计划投资审计项目情况。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共审计完成奉节县城市道路、管网整治及完善工程(三期)等13个投资审计项目,工程送审金额74,908.6万元,审定工程投资额63,978.4万元,审减投资额10,883.6万元。

从审计情况看,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涉及5个项目6,320.15万元。二是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涉及9个项目。三是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涉及9个项目646.98万元。四是违反招投标相关规定,违规发包业务,涉及2个项目120.52万元。五是招标管理不到位,涉及2个项目15.71万元。

(三)重点项目稽查情况。

1-5月,全县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5.5亿元,受疫情影响,仅占半年计划完成投资76.5亿元的46.4%。从开复工情况看,1-5月复工项目66个,占应复工项目67个的98.5%。督查发现以下问题:

1. 前期工作抓得不扎实。新冠肺炎疫情给项目推进带来了不同程度影响,各责任部门及施工单位理应千方百计抢时间、抓进度、赶工期。但部分项目单位思想不够重视,工作不够深入细致,没有形成抢抓赶的工作氛围,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缓慢,开工率低。

2. 项目进度滞后。一是县城安全出口通道工程(夔州东路—六号桥段改扩建工程)因68队拆迁问题已停工两年以上。二是滨河公园孙家沟段边坡整治及绿化工程2019年已完成招标,因拆迁赔偿未解决,至今无法进场施工。三是天赐湖水库工程因涉及4个保护地红线,环保手续办理受阻,开工时间无法确定。四是高桥至桃源河公路工程、王家梁至康坪路面改造工程因方案调整,导致前期工作推进滞后,无法按原计划开工。

3. 项目缺乏明确的资金来源。一是体育场游泳馆项目等5个项目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暂无资金来源。二是吐祥新华槽至利川界路面改造工程等3个项目已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因资金计划尚未下达,无法按原定计划开工。

五、审计移送问题线索情况

2019年,审计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9起,涉及公职人员多人,主要有以下情形:

一是工程建设领域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问题。审计发现此类问题线索12起,涉及问题金额554.04万元。主要是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未履行投资概算、可行性研究审批程序,增加投资未按规定报批等。

二是退耕还林领域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审计发现此类问题线索4起,涉及问题金额66.98万元。主要是通过欺骗农户、伪造资料、冒领种苗款、虚增面积等方式骗取套取退耕还林补助,存在“苍蝇式腐败”现象。

三是其他方面的问题。审计发现问题线索3起,涉及问题金额151.48万元。

六、审计建议

审计发现以上问题,主要原因在于从事财务管理和项目建设的人员专业水平不高,各单位内部控制不得力、不规范。针对以上问题审计提出以下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管理。一是加强自身财力建设。积极培植财源,强化收入征管,争取资金,加大存量资金统筹;二是严格预决算管理。加强财政预决算管理,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严格控制预算支出,提高预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严控新增财政资金借款,提高债券资金、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

(二)加强政策推进落实。认真研究政策措施,积极组织培训学习,加强宣传推广。各部门及时反馈成效,促进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持续加强政策执行后续监管,积极、主动、快速推进项目进程,发挥资金效益。

(三)加强部门联动性。紧扣政策和资金两条主线,聚焦“精准、安全、绩效”三大重点,各部门明确责任,加强联动性,紧盯责任不落实、机制不完善、方法不恰当等问题,加强沟通、分享经验,及时制定解决措施。

(四)加大惩处力度。对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加大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处理处罚力度。对涉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抓住不放、一查到底,及时移送纪检监察等部门。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严格追责问责,以惩促戒,促进提高责任意识、法纪意识和大局意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