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413F/2026-00014
[ 发文字号 ]
奉水许可〔2026〕14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水利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7-27
[ 发布日期 ]
2026-07-27
奉节县水利局关于重庆市夔都纯净水开发项目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奉节县水利局

关于重庆市夔都纯净水开发项目取水

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夔都纯净水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重庆市夔都纯净水开发项目取水许可申请(项目代码:2605-500236-04-01-352967)和“重庆市夔都纯净水开发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23号)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和《重庆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渝府令第158号)的相关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我局作出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重庆市夔都纯净水开发项目位于奉节县草堂镇柑子社区1组(109°3719.61E31°51.02N),距离县城约21km,交通运输十分便利,区域内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完备,项目建设性质为迁建,总投资150万元,占地面积1000㎡,总建筑面积约500㎡,产品为桶装纯净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个取水池、1个蓄水池、生产厂房,铺设Φ50PE1200m,项目取用水源为草堂河支流石马河右岸八角井处出露地表的泉水,坐标为东经109°3648.38",北纬31°56.93",取水点高程258m,取水方式为引水。

二、取水水源及取水量

据《重庆市夔都纯净水开发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及其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同意重庆市夔都纯净水开发项目取用草堂河支流石马河右岸八角井处出露地表的泉水。

规划水平年2030年,项目年取水量为2.36m3

取水水源可靠性

根据《重庆市夔都纯净水开发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及其技术审查意见,取水水源来水量8.42m³/年,可以满足本项目年取水水量及其保证率97%的要求。

据水质监测报告,水源经处理后各项水质指标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要求。

、取退水影响

本项目取水占取水水源来水量的比例较小,对区域水资源总量、其他取用水户等影响较小。

本项目年退水量为为1.435m³,厂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均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奉节县草堂镇移民生态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其他要求

(一)你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取用水管理,严格执行用水定额,采取有效节水措施,提高用水效率,做好用水统计工作。

(二)你单位应按《重庆市取水计量规范化管理技术要求》(渝水资〔202320号)规范取水计量设施选型、安装、管理等相关工作,确保取水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三)鉴于本工程为已成工程,你单位应在本许可印发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四)若本工程取水量、取水地点、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较大变化,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五)本工程取水许可决定下达后,由我局负责取水许可决定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请你单位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六)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当服从我局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七)本工程取水许可决定下达后,由我局负责取水许可决定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草堂镇人民政府按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请你单位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附件《重庆市夔都纯净水开发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技术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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