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413F/2022-0001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水利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2-16
[ 发布日期 ]
2022-02-16
奉节县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水利部、重庆市有关水和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执法,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

3.承担本辖区在建水利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按规定权限参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和质量安全争议的处理。

4.开展水利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活动,掌握辖区内在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动态,及时向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县水利局报告,组织培训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5.完成县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奉节县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事业编制19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名。

奉节县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下设3个内设机构。

1.执法一大队(法制科)。负责单位日常运转,承担政务公开和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单位规章制度建设。按规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水利综合执法相关工作及水利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相关工作。受理质量安全监督申请。拟订质量安全监督计划。审核工程质量安全划分。审核质量安全评定标准。审核工程验收质量安全结论。监督质量安全问题处理。编写工程质量安全评价意见或质量安全监督报告。参加受监督工程项目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建立质量安全监督档案。组织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和评议考核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2.执法二、三大队。按分工分别承担北岸片区和南岸片区乡镇水利综合执法及水利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相关工作,受理水利违法事件举报,对执法案件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配合和协助公安、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按规定监督辖区内水利工程施工质量安全。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60.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0.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本单位去年未独立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60.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0.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87万元,农林水支出293.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60万元。本单位去年未独立预算。

    三、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0.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0.23万元, 2021年未独立预算。其中:基本支出360.23万元,2021年未独立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2021年未独立预算。

本单位2022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8.19万元,2021年未独立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1年未独立预算;公务接待费4.19万元,2021年未独立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2021年未独立预算。

五、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3、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年初暂无项目支出预算。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荔枝,联系电话:023-56557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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