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413F/2022-0003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采购与招标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水利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4-15
[ 发布日期 ]
2022-04-15
奉节县财政局关于转发《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奉节县财政局关于转发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县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渝财规〔2020〕1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提出相关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所有政府采购事项,一律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再分类开展采购活动。

二、采购人不得将同一采购项目进行拆分、不得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但项目预算调整或经批准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采购的除外。

     三、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的通知》(渝财规〔2020〕13 号)文件要求, 实行全市统一的目录管理,按《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 限额标准》执行市、区(自治县)统一的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且单次采购金额在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属于集中采购范围,应委托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采购。属于分散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单次采购金额在限额标准以上,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货物、服务及工程项目,采购人可自行组织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和服务,如采购人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 87 号)第九条规定条件的,原则上应委托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采购;单次采购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工程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四、按《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规定,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公务车、医疗设备为协议供货品目,应当在重庆市政府购云平台协议供货版块进行采购。单次采购金额在 1-200 万元以内(含 1 万元)的项目,采购人在申报计划后按协议供货有关规定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协议供货版块采购。

     五、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 采购一体化业务系统” 中进行合同登记备案。

     六、政府采购报表数据以合同备案为基础,各预算单位在每季度结束前,登录“ 采购一体化业务系统-监管分析-财政部报表”对本单位本季度采购项目进行数据确认及填报,确认无误后提交至财政部门核对。

七、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奉节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奉节财采〔2019〕13号)同时废止。    

     

      附件: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奉节县财政局

                            2021年1月29日

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序号

品目

编码

备注

A 货物类

1

服务器

A02010103


2

台式计算机

A02010104


3

便携式计算机

A02010105


4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A02010107


5

喷墨打印机

A0201060101


6

激光打印机

A0201060102


7

针式打印机

A0201060104


8

液晶显示器

A0201060401


9

扫描仪

A0201060901


10

基础软件

A02010801

其中操作系统、办公软件为协议供货

11

信息安全软件

A02010805


12

复印机

A020201


13

投影仪

A020202


14

多功能一体机

A020204


15

LED 显示屏

A020207


16

触控一体机

A020208


17

碎纸机

A02021101


18

乘用车

A020305

其中公务车为协议供货

19

客车

A020306

其中公务车为协议供货

20

电梯

A02051228


21

不间断电源(UPS

A02061504


22

空调机

A0206180203


23

医疗设备

A0320


24

消防设备

A032501


25

家具用具

A06


26

复印纸

A090101


C 服务类

27

互联网接入服务

C030102


28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C050301


29

车辆加油服务

C050302


30

印刷服务

C081401


31

物业管理服务

C1204


32

人寿保险服务

C150401


33

机动车保险服务

C15040201


34

云计算服务



注:

1、表中所列品目不包括高校、科研机构所采购的科研仪器设备。

2、本目录的“编码”、“品目名称”参照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目录及标准指引》中的“采购品目”名称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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