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水利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4-03-11

奉节县水利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持续深化水利改革、优化水利服务、强化水利监督,不断增强依法治水的能力与水平,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抓好学习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一是不断深入开展法治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学习等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二是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水利法律法规知识。2023年,活动共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700余份、宣传册100余份、悬挂张贴横幅标语17条。三是开展法治理论考试。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法治理论考试,所有人员均取得较好成绩,合格率达100%

(二)坚持民主决策,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和完善重大决策集体讨论机制,坚持“三重一大”会议决策制度,切实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充分凝聚班子智慧、共识和力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制定、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及时动态调整,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单位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做到科学、民主、合法决策。

(三)规范公正执法,落实“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突出柔性和说理式执法,坚持教育与惩罚结合,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努力实现法律“权威力度”和执法“人性温度”相融合。全年共组织巡查河道150多次,立案11起(非法采砂6起,饮水安全2起,涉河非法堆码1起,涉河非法加工1起,涉河弃土1起),现已结案6起,处罚款45万元。

(四)出台惠企政策,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落实审批一件事。开通建设项目水影响论证报告审批一件事服务,实现办理取水许可、洪水影响评价等2个及以上事项“一次办、7个工作日办结”。二是落实降企业成本。20237月份以来对工业园区非居民用水水价由4/吨降低至3.5/吨,为园区企业降低生产成本。三是落实水资源费缓交。针对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水资源费的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缓缴水资源费,可以缓缴不超过90日的水资源费,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五)依法化解矛盾,理信访诉求。严格执行《信访工作条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持续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持续开展水利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从源头化解信访矛盾,着重加强对三峡移民、大中型水库土地征收与补偿、水利工程质量安全、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重点领域的排查和矛盾纠纷化解。全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件256件,已答复256件,及时答复率100%

二、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抓班子带队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一岗双责”,研究党建、意识形态6次,决策“三重一大”事项81件,修订完善档案、出差管理办法,纵深推进法治、智慧、清廉、满意“四个水利”建设。

(二)抓基层强基础。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举办读书班7次、集中学习研讨12次,形成调研成果5个;实施基础资料、基本能力、基本制度、办文办会规范化“三基一化”能力提升培训4次,组织2期红旗渠干部培训班;开展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比能力、比作风、比业绩“赛马比拼”11次。

(三)抓作风树新风。以“干部执行力作风建设深化年”为契机,开展损害水利行业营商环境的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常态化实施清单明责、日常查责、述职考责、失职追责“四责管理”,督查干部出勤、参会、守纪43次,通报批评14人;开展廉政警示教育7次,树立身边榜样5人,党员干部解决民生实事71件。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度,我局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上把握不够准确,在个别案件引用法条上有错漏、引用不规范现象;二是普法工作有待完善,缺乏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做得不够,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有待提高。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举措

2024年,我们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法治建设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二是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集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听证等工作;三是全面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履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四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解决纠纷;五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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