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奉节县水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0-01-2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奉节县水利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庆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主动公开信息156条,其中部门信息95条,公示公开52条,政策法规1条,办事指南3条,依申请公开0件,已办结0件;有微信政务新媒体,并按照要求进行管理维护,不断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为做好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工作,我局还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把政务公开纳入社会评议水利行风的范围,在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合规,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方面,接受人民群众评议。实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在政务公开的各个工作环节明确各科室的职责,按规定公开而不公开,或弄虚作假,或投诉处理不及时的,将严肃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追究科室主要负责人及经办人的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五)、(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14

1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3

3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政务新媒体”和“政府网站平台”建设缺乏专业人员,电脑信息技术方面的人员缺乏。同时也缺乏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鼓励机制。

二是各科室之间的衔接有待加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涉及多个业务科室,而各科室又是不同的分管领导,衔接和互相配合不够,例如行政许可审批处罚是在水行政执法队、河道、水资源、水保站,他们办理完后没有告诉负责网上公开的人员,造成公开不及时或者未公开。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工作。抓好经常性的项目公开,全面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依据、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标准和审批结果等。

二是进一步提高水利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加强水利投资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重大项目决策前注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主动公开项目资金的种类、数量和使用等情况,主动接受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生产安全和干部安全。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与提供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关系,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同时明确局机关相关科室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协调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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